顺治18年,明朝贡生于成龙被授官为县令,他从山西一路乞讨走了近2千公里才到达广西罗城县,共花了3个半月。在罗田当了几年官仍然穷困潦倒,家里的仆人竟然活活饿死了,他于心不忍,就遣散了所有家仆。罗城百姓知道后当场落下眼泪。 于成龙刚到罗城发现比山西预想的还要穷,“城内仅六户,县衙三间茅屋”,盗匪大白天四处抢劫。于成龙便开始推行保甲法,严惩首恶;同时组织乡民练兵,未奉军令便冒险讨伐“柳城西乡贼”,以声势迫其乞和退赃。后又建全县联防,终于使“邻盗不敢犯境”。 面对罗城地方大姓恃势凌法的情况,他以“刚柔并用”之策,终令豪强“皆奉法唯谨”。百姓得以安枕,社会秩序初定。 他深入田间问农事,对勤耕者题匾赠联,惰者劝邻感化。招募流民开荒,亲划田舍、登记地契,确立“占垦即归己业,禁原主争夺”原则——比清朝国家政策早15年,彻底解决产权纠纷。三年间,荒田变“禾穗被野,牛羊满山”。 农闲时他又率众修民宅、筑城墙、建学宫与养济院,迁居者得其亲题楹联鼓励。罗城从“遍地榛莽”渐成街巷初具之城。 仆人饿死后,他一人独自寄居在关帝庙,“插棘为门,累土为几”。三餐只吃糠粥豆腐…… 在罗城呆了七年,于成龙以“生死莫能自主”之志,将这块绝地化为乐土。康熙六年(1667年),他成为广西唯一“卓异”官员,政绩被誉“洁己爱民,建学宫,创养济院,任事练达”。离任时百姓凑钱相赠,他坚拒不受。升迁合州时,“罗人遮道呼号,追送数百里”场面非常感人。清朝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