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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是那种很不喜欢管闲事的人,非常不愿意参与别人的因果,也不喜欢别人参与我的

说实话我是那种很不喜欢管闲事的人,非常不愿意参与别人的因果,也不喜欢别人参与我的事,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因果,你要介入就要有承担因果的心。 近日同住小区的大妈善意提醒他人下错楼层,男子后腿回电梯,外出大妈碰到男子胳膊,男子手机从手里掉落,正好掉进夹缝,从32楼掉下一层,手机粉碎,男子要求大妈赔偿自己,最后经过调解大妈承担55%的责任,赔偿小伙2500元,好心提醒。男子后退,正好碰掉如果不提醒,男子出去,自己发现错了在重新上楼。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大妈也很郁闷,没办法自己的因果自己承担吧! 怎么都感觉大妈有点冤。大家落得的觉得大妈应该赔偿这个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