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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富之风:时代浪潮下的道德与法律之思

在那解放初期的岁月里,人人皆以贫下中农自居为荣,仿佛贫穷是身上最耀眼的勋章,越穷越光荣,那是一个独特而又鲜明的时代印记,

在那解放初期的岁月里,人人皆以贫下中农自居为荣,仿佛贫穷是身上最耀眼的勋章,越穷越光荣,那是一个独特而又鲜明的时代印记,如同一幅古朴的画卷,虽已远去,却仍留存于历史的记忆深处。时光流转,改革开放的春风如神奇的画笔,勾勒出新的时代轮廓。人们渐渐富了起来,观念也随之天翻地覆,以贫穷为耻、以富裕为荣成为新的风尚,大家齐心协力迈向小康社会,中产阶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这时代的变化,恰似一场盛大的魔术表演,炫富、炫耀美食、炫耀旅游等行为,如同魔术师手中变幻出的五彩斑斓的道具,在朋友圈和自媒体微博的世界里肆意绽放,成为常态。有人觉得这是与时俱进的表现,仿佛是时代奏响的激昂乐章,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然而,这看似热闹的景象背后,却隐藏着诸多复杂的问题。

明星们在这炫富的舞台上更是格外引人注目,他们或炫富,或哭穷,仿佛在演绎着一场场荒诞的戏剧。按说在 21世纪这个文明时代,这不过是他们自由意志的表达,本不应引起广泛的社会舆论波澜。可“口罩”这只“黑天鹅”突然降临,经济如同被暴风雨袭击的船只,疲软不堪。房价下跌,甚至腰斩,国内外经济形势激烈竞争与对抗,尤其是中美博弈,如同两只巨大的猛兽在角力,让整个世界经济都趋于疲软。在这样的背景下,明星哭穷,就像在干涸的河床上洒盐,刺痛了社会的神经。毕竟中产阶层和占据大多数的小康阶层,他们就像在风雨中艰难前行的行者,明星的哭穷行为很难被他们接受。要知道,根据二八定律,80%的人还是中低收入者,他们正为生活的柴米油盐而奔波,明星的哭穷无疑是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

说到“炫富”是否违法,这可不是一道简单的判断题,不能一概而论。在中国法律的大框架下,单纯的、真实的炫富行为,就像一场没有规则的游戏,主要涉及道德和网络生态问题。可一旦炫富与虚假、欺诈、偷税漏税等行为勾结在一起,或者其内容被认定为不良信息,那就如同游戏闯入了禁区,可能违法,面临法律制裁或平台封禁的命运。

普通人或明星、网红,在“炫富”这件事上,法律风险本质相通,但明星和网红就像站在聚光灯下的舞者,因其公众属性和商业目的,他们的行为更容易触发监管的警报,承担更严格的责任。这就好比在同一个赛场上,普通选手和明星选手,明星选手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稍有不慎就会犯规受罚。

法律与平台规范的尺度:炫富的红线与后果

判断“炫富”行为是否越界,关键在于其背后的目的、手段和内容性质。这就如同厨师做菜,食材、调料和烹饪方法决定了菜品的味道和品质。

基本原则:公序良俗与价值观的试金石

根据国家网信办官员的说明,区分“展示富裕生活”和“炫富”的核心标准,是看其传播效果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激发奋斗还是宣扬不劳而获。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传播“炫富拜金”等不良信息就像在社会的花园里播撒杂草的种子,是明确被抵制的。这就好比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来滋养,而炫富拜金等不良信息则是破坏社会和谐的害虫。

高风险场景与法律后果:炫富的“雷区”

如果“炫富”踩到以下红线,就如同触碰了高压电线,可能构成违法或违规:

以虚假炫富进行商业欺诈:这就好比有人用华丽的包装包裹着劣质的商品,通过租借、伪造素材打造虚假“富人设”来吸粉,然后借此虚假宣传、售卖假货或诱导投资。这种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甚至构成诈骗罪。就像网红“王子柏”,他高调炫富引流后直播卖假货,还因偷税被追缴罚款1330万元;网红“王红权星”等人因过度展示奢侈生活并涉嫌虚假宣传被封禁。这些案例就像一个个警钟,提醒着人们虚假炫富的严重后果。

使用侵权或违法素材:如果炫富使用的豪宅、豪车图片/视频是购买的“盗图”或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肖像,这就如同小偷闯入别人的家中拿走东西,会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或隐私权。在信息时代,知识产权就像每个人的财富,不容侵犯。

暴露或关联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高调炫富可能引起监管部门和公众对其收入来源合法性的质疑。例如,若展示的财富实为职务侵占、赌博等犯罪所得,炫富行为就会成为其违法犯罪的证据。这就像一个人在炫耀自己的财富时,不小心露出了背后的犯罪尾巴,最终自食恶果。

对普通人与明星/网红的影响差异:不同舞台的不同规则

尽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普通人和明星、网红在实践中面临的风险和责任有所不同,就像在不同的赛道上跑步,规则和难度都不一样。

普通人:社交圈层内的“小涟漪”

普通人的主要风险更多在于个人社交圈层内的负面影响。如果仅限私人社交账号少量分享真实生活,通常不违法。但如果为满足虚荣心,购买并发布虚假炫富素材,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以此伪装身份进行借贷、诈骗,则会直接触犯刑法。比如,有人在朋友圈发布虚假的豪车豪宅照片,以此骗取朋友的借款,这就构成了诈骗行为。普通人的主要约束是平台社区规则。如果内容被平台判定为“刻意炫富”“宣扬不良价值观”,账号可能被限流、禁言或封禁。这就像在一个社区里,大家都要遵守社区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明星与网红:聚光灯下的“高风险表演”

明星与网红作为公众人物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其行为具有公共属性和示范效应,受到更严格的监管。他们的商业目的明确,炫富往往与引流、带货、广告营销直接挂钩,极易卷入虚假宣传、偷税漏税等违法问题。就像一些明星在社交媒体上炫耀自己的奢侈品,然后顺势推销相关产品,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会让自己陷入法律纠纷。他们的社会责任更高,其内容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影响受到重点关注。中央网信办专项行动明确将清理针对未成年人的炫富拜金内容作为重点。这就好比明星和网红是社会的榜样,他们的行为会影响到广大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他们面临“法律+平台规则+行业监管”的多重约束。除承担前述所有法律风险外,还会受到网信、税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执法监管。平台对其违规行为的处罚通常也更迅速、严厉。比如,某明星因偷税漏税被税务部门查处,不仅面临巨额罚款,还导致其演艺事业受到严重影响。

相关法律与规定参考:守护社会秩序的“尚方宝剑”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不良信息。这就如同给网络信息内容戴上了一个“紧箍咒”,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就像商品的名片,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就会误导消费者,损害市场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在市场竞争中,公平竞争是基本原则,虚假宣传就像在比赛中使用兴奋剂,破坏了竞争的公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罪名包括诈骗罪(第266条)和职务侵占罪(第271条)等。这些法律就像一把把利剑,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

总的来说,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明星,“炫富”本身就像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行走,游走在钢丝之上。其最大的风险并不在于展示财富,而在于这种行为常常与虚假宣传、欺诈、偷税等违法行为相伴生。对于意图通过打造“富人设”来获取流量和商业利益的行为,法律和监管的打击正日趋严厉,就像一场越来越猛烈的风暴,让那些违法违规者无处遁形。

我们清醒地承认,不对等的阶层间存在着生活、经济和认知等各方面的差距鸿沟,这个鸿沟,可能我们一生都无法逾越。但我们要劝上位者善待我们下位的大多数,不要在我们焦虑的时候使我们更加焦虑,影响我们的情绪。这就如同在寒冷的冬天,富人不要在穷人面前炫耀自己的温暖,而应该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和关怀。当然,我们也不能使用网络暴力进行反击,毕竟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应该用理性和法律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炫富之风回归到合理合法的轨道上来,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

作者简介:梁世杰 原首都医科大学中医门诊部中医主治医师,京畿瘤科创始人,本科学历,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5年,积累了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师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院肝病科主任医师、著名老中医陈勇,侍诊多载,深得器重,尽得真传!擅用“商汤经方分类疗法”、专病专方结合“焦树德学术思想”“关幼波十纲辨证”学术思想治疗疑难杂症为特色。现任北京树德堂中医研究院研究员,北京中医药薪火传承新3+3工程—焦树德门人(陈勇)传承工作站研究员,国际易联易学与养生专委会常务理事,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焦树德学术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药文化研究会中医药慢病防治分会首批癌症领域入库专家。荣获2020年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仲景医学分会举办的第八届医圣仲景南阳论坛“经方名医”荣誉称号。2023年首届京津冀“扁鹊杯”燕赵医学研究主题征文优秀奖获得者。事迹入选《当代科学家》杂志、《中华英才》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