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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2岁的小女孩和21岁的男子网恋,最后,在小女孩的家中发生了身体接触。由于

上海,12岁的小女孩和21岁的男子网恋,最后,在小女孩的家中发生了身体接触。由于妈妈回来得晚,不知道小女孩房间里发生的事情,直到早上看到家里多了一个人,才将对方送到了派出所 。 据看看新闻7月4日报道,12岁的小女孩小月身体不舒服,哥哥小阳焦急又担忧,想着赶紧带她去看医生,希望妹妹能快点好起来 。 到了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小月的处女膜破了,当下就严肃询问小阳怎么回事。小阳一开始满心纠结,实在不想让家丑外扬,可医生接连追问,先问“是长辈吗”,小阳果断否认;又问“是同学吗”,小阳也摇头。 看着医生严肃的神情,小阳明白不说清楚不行,无奈又愧疚地道出妹妹网恋的事儿。 原来,从去年12月份开始,小月在网上认识了一个21岁的男子。两人聊天时,男子各种贴心、会哄,让正处青春期、对感情懵懵懂懂又渴望被关注的小月特别开心,渐渐就越聊越热乎 。最近,小月竟把男子带回了自己家。 那时,家里就小月一个人,哥哥和爸爸都在外面辛苦做事没回来。当天晚上妈妈下班也很晚,疲惫不堪的她想着女儿应该已经睡了,就没去敲妹妹的房门,简单整理下家里、洗漱后便睡了,满心都是对生活平淡的期许,怎么都想不到家里会出这样的事。 结果第二天早上,妈妈睡眼惺忪间,惊见一个陌生男人从厕所出来,瞬间吓得魂都快没了,又惊又怒,赶紧冲上去抓住他。 那男子乍一和妈妈四目相对,也慌得不行,整个人愣愣站在那儿,既没逃跑也没挣扎,任由妈妈盘问。 妈妈又急又气,得知此人是女儿网恋对象,还在女儿房间过了夜,心里“咯噔”一下,隐隐猜到可能发生了糟糕的事,可对方死不承认。妈妈又气又怕,当下就把男子送到了派出所。 为求安心,妈妈赶忙让哥哥带小月去检查。小月自己也觉得身体不得劲,就这样,小阳带着妹妹又来到医院。 医生了解情况后,凝重地建议小月赶紧吃避孕药,以防万一,还强调因为小月未满14岁,这类情况必须上报,后续也得报警处理。 真希望有女孩的家庭,家长们多上上心,不管孩子是不是青春期,该管束、该引导的地方可不能放松,别等出了事儿才追悔莫及,毕竟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伤害一旦造成,很难彻底抹去 。 一、21岁男子与12岁女孩网恋,这种行为违法吗?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需要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21岁男子与12岁女孩网恋,虽单纯网恋行为目前没有明确法律条文判定违法,但因年龄差距大,男子作为成年人,其行为可能对身心发育不成熟的12岁女孩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违背该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 。 若在网恋过程中有诱导、欺骗等不当行为,还可能触犯其他法律。 二、 男子与小女孩在家中发生身体接触,法律上如何定性?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 12岁女孩属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无论其是否自愿与男子发生身体接触(性关系) ,男子都构成强奸罪。 这是法律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性权利,基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对性行为的正确认知和判断能力而制定的严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