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又出人间惨剧, 老板和女员工喝酒后发生关系,承诺负责,给了20万(10万彩礼+10万酒席钱),没想到婚礼前3天,女方出车祸死了,老板竟然打官司要回了钱。 事情是这样的,女方陪老板应酬,一次喝多了两人发生了关系,之后老板表明态度要负责,于是给了20万(10万彩礼+10万酒席钱),谁知道,婚礼前3天,女方出了车祸死了,老板这边要求退钱,人家不同意,于是就把人家起诉了,没想到,法院居然支持他退钱。 要知道,在法律上,未领证不算夫妻,所谓彩礼、酒席钱都是为了结婚,既然婚礼未成,那自然要把钱退回了。看了这个案例,不得不说,这大额的财物交易,可真不能模糊不清啊,不然吃亏的肯定是自己。你们说这笔钱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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