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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目了!”广东东莞,38岁男子在工厂打工时,背部突然传来剧痛,他忍无可忍去了医

“泪目了!”广东东莞,38岁男子在工厂打工时,背部突然传来剧痛,他忍无可忍去了医院,被诊断出主动脉夹层Ⅲ型,死亡率60%-70%,必须马上手术,男子一听手术费50000,直接放弃手术,还说“死了就死了”。医生得知男子没钱做手术后,二话不说自掏30000元,说必须把人救下来。结局让人感动! 7月7号,极目新闻报道了这样一件感动全网的事。 6月30号中午12点左右,在工厂里埋头干活的章某突然感觉胸背部传来一阵剧痛。 他咬着牙,心里想着忍一忍说不定这疼痛就过去了,毕竟出门在外打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不花钱就不花钱。 可这疼痛哪是他想忍就能忍得住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痛感越来越强烈。 到了下午4点的时候,他实在是被折磨得受不了,这才急匆匆地赶到医院。 胸痛中心的医生立刻就给章某安排上了各种检查,可这检查结果一出来,却很不乐观。 结果显示主动脉夹层Ⅲ型。这病可不是闹着玩的,它是特别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主动脉夹层就像一颗藏在身体里的“定时炸弹”,随时都有破裂的危险。 一旦破裂,血液就会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出来,人会在短时间内陷入急剧性的失血性休克,死亡率高达60%到70%。 所以,只要诊断明确了,就得赶紧手术,否则就有生命危险。 心血管神经内科的卢副主任知道病情后,第一时间把病情的严重性跟章某讲了一遍。 可章某得知手术费要5万后,就像个闷葫芦一样,死活不愿意住院,手术更是不同意,嘴里就念叨着要回陕西老家。 卢副主任着急得不行,苦口婆心地劝他,说你这病太危险了,随时都有可能丢了性命,都可能撑不到回家啊! 他还想让章某提供家属和他打工工厂的电话,好联系上他们一起商量办法。 可章某就是倔得很,坚决不肯给,还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死了就死了。 不管卢副主任怎么劝,他就只会重复这一句,要么就是闷头不说话。 可他才38岁啊,这么年轻的生命,难道就这样放任他等死吗? 卢副主任实在是不忍心,他赶紧向心血管内科的郭主任打了报告,还报了警。 民警很快就调查章某的信息,想尽办法联系他的家属。 后来,医生们了解到章某是因为没钱才不愿意做手术。 郭主任二话不说,直接给卢副主任转了3万块钱,说先救命要紧,没钱我来出。 郭主任知道他的难处,宁可自己掏钱,也要把这场手术做下来。 晚上10点的时候,卢副主任又一次来到正在密切监护的章某床边,耐心劝他,让他手术。 章某闭着眼睛,静静地听着,还是一句话都不说。 直到晚上10点30分,卢副主任又来到病房。这一次,章某终于松了口,同意做手术了。 7月1日下午3点30分,手术正式开始。经过医生们的努力,手术非常成功。 术后,章某终于脱离了危险,郭主任、卢副主任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了地。 这场与死神的较量,最终以医生们的坚持和爱心赢得了胜利。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医生们的善举? 《民法典》第1220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章某情况极为紧急,他却因经济等原因拒绝手术,无法表达对医疗措施的有效同意,且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取得患者近亲属意见。 按照此法条,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后,医生们是可以立即实施手术的。 虽然最终医生通过劝说让章某同意手术,但从法律层面看,即便章某一直不同意,医生在获得批准后也有权实施抢救措施,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医师法》第27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章某病情危急,生命处于垂危状态,医生们没有因为他拒绝手术就放弃救治,而是积极劝说,并且郭主任主动表示帮忙解决手术费用问题,卢副主任多次耐心沟通,这充分体现了医生们履行了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的义务。 同时,面对章某拒绝提供家属信息等阻碍救治的情况,医生们也遵循了法条中在紧急情况且无法取得患者或近亲属意见时,经批准可立即实施医疗措施的规定方向去处理。 对于医生们的善举,你怎么看? 信源:极目新闻 20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