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育儿网

广东东莞,女子想把户口从老家迁到新家,去社区计生办建档时,被告知名下有一个女儿。

广东东莞,女子想把户口从老家迁到新家,去社区计生办建档时,被告知名下有一个女儿。女子大惊:我从没生育,哪来的女儿?她提出,删除那个孩子的信息,工作人员却要她,证明女儿不是她生的。女子大怒,我没生,拿啥证明?而网友提醒:这可能是个局,只是被她意外撞破了!

7月4日爱济南新闻客户端,报道一起离奇之事:李女士和丈夫从没生育过,却在计生办建档时,名下多出个女儿?

他们想把不实信息删除,却被要求证明,孩子不是自己亲生。

2000年李女士和丈夫结婚,夫妻俩是原配,他们是从外地来东莞的。

李女士在当地买了一套房子,但两人的户口一直在老家。

今年他们办理了迁户手续,把户口迁到了东莞。

7月1日,李女士和丈夫一起去办落户,户籍信息显示,是李女士和丈夫两人的信息。

民警告知,落户后需要到本社区的计生窗口,去建立计生档案。

李女士解释,他们不打算生育,民警表示,即便没有生育的打算,也需要计生建档。

可就在夫妻俩去社区窗口办理建档时,却遇到了一桩离奇的事。

工作人员查询后,说李女士名下,有个快到结婚年龄的女儿。

李女士当时就懵了,这怎么可能,自己从没生育过,哪来的女儿?

她疑惑的看着丈夫,她和丈夫是原配,这孩子是从哪里来的?

工作人员说了孩子的名字,虽然她并没有听太清楚,但记得这孩子和丈夫是同姓。

李女士和丈夫,年轻时一直忙于事业并没生育,他们是丁克一族,如今怎么会凭空多出个女儿来,这是怎么回事?

李女士丈夫提出,夫妻俩都不知道有个孩子的事,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或者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

工作人员查询后解释:李女士是外地迁到本地的新户,2016年,信息登记在某社区。

虽然户籍系统显示,户口簿上是夫妻俩,但计生系统,显示夫妻名下有个女儿。

李女士想了解,那个孩子的信息,工作人员却表示,他们无权查看。

也不怪李女士发火,人家两口子,都已经“被成为”孩子的父母了,却连查看这个孩子信息的权利都没有?

李女士表示,他们想把这个并不存在的孩子,从夫妻俩的名下删除。

工作人员表示,哪有那么容易,你们说没有孩子,就要证明,这个孩子不是你生的才可以!

李女士真急了:我没经过十月怀胎,哪来的孩子,我生没生孩子,自己咋证明?

李女士的丈夫也说,登记错了,是工作人员的问题,又不是我们的错,凭啥我们来证明?

工作人员说,如果不证明,我没那个权利,肯定删不了。

明明这孩子跟李女士夫妻没有任何关系,却让人家去承担纠错,这是什么道理?

但是,如果不能证明档案上孩子的信息不实,就不能删除。

虽然错不在自己,但为了能顺利建档,李女士还是到处去打听,怎样才能办理这事。

况且,他们也想弄清楚,这个孩子的真实来历,以及真实目的是什么?

经过多方了解,李女士在某社区办过暂住证,登记的时候,不知道为啥,给他们加了个孩子!

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求助到媒体。

记者了解到,现在办理这件事的工作人员,确实无权直接删除系统中孩子的信息。

工作人员只能把事情上报,等待调查核实后再办理。

但事情办理并不顺利,需要跑计生办,或者是卫健局。

目前,此事已由卫健局接手,正在调查处理中。

虽然这事看起来,只是一个系统录入错误。

有人认为,可能是二胎没放开时,有人超生后无法落户,孩子上不了学,就找他们这种没有子女的户挂靠,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但也有人提醒李女士夫妻,这事可能没那么简单,有可能是个吃 绝 户的局。

因为他们没有后人,等他们百年之后,所有的财产,就归这孩子了。

只是做局的人,可能没料到,李女士会因迁户口,提前发现了这事。

还真是细思极恐,如果他们户口不动,还真发现不了多了个孩子,这个局就会一直存在,只不过现在,被无意中提前破局了!

《民法典》第1014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系统中凭空多出个女儿的信息,属于未经当事人同意的非 法登记行为。

如果存在,有人故意将孩子挂靠在李女士夫妻名下,可能涉及,盗用他们的身份信息,侵犯了李女士和丈夫的姓名权等相关权益。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相关单位需对登记行为的合法,承担举证责任。

李女士夫妻无需自证未生育,而应由登记机关提供原始登记材料证明。

《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若真实存在,冒用李女士夫妻身份信息等情况,属于违法行为。

李女士夫妻,可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登记机关举证,并纠正错误,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

信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202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