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租给一个女子,昨天她忽然打来电话,说她出差一周,回家后发现冰箱不制冷了,里面价值3000多元的海鲜和药品都坏了。 我赶过去后发现情况确实如此,冰箱里都是水,东西还没清理完毕,满屋子难闻的味道。 女子说,如果只是些蔬菜水果不值几个钱,她也就不计较了,可是这些海鲜和药品的价值比较高,希望我能全额赔偿。 我一脸懵,说如果冰箱用个10年8年的了,那可能就是老化了,她让我赔还好理解一些,可我这个冰箱才买4年多,而且3个月前她入住的时候还好好的,我怎么知道不是人为损坏的呢? 女子再三保证不是人为因素损坏的,也许就是冰箱的质量不过关,总之她是无辜的,她坚称我应该赔偿,即使不是全额赔,也至少赔80%。 情急之下我找出了租房合同,可惜上面对于出租屋电器的损坏情况没有任何约定。 我又问了一下中介,中介告诉我,如果没有提前约定,那么电器的自然损耗由房东负责,人为损坏由租客承担。 我听了又是一脸懵,感觉这事儿挺麻烦!借此问问大家,我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真的应该赔偿女子的损失?
猜你喜欢
房子卖了一年多了,突然接到买主电话,说是没电费了。
2025-07-12
郐子淳晨绫讲科技
家长必须支付19251元的赔偿,家长不干了,女子直接向法院起诉,何为?一女子
2025-07-11
李兴翰说
最近这事儿可太有看头了!柴桑大姐这一出手,直接在三个档案馆里翻出了大
2025-07-13
丸子看日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