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想找中介帮忙贷款60万,对方第一笔贷出了8.7万,收了1.7万的服务费,第二笔就贷不出来了。男子觉得这么高的服务费不划算,于是让对方退回1.7万,但对方却拿出合同说,双方已经签字生效。男子则表示,这份合同之前没有看到过,是自己报警后对方才拿出来的,上面的内容他也一概不知。即使合同生效,上面写着第一笔服务费是1.7万元,第二笔是2.5万元,这第二笔都贷不出来,合同自然不生效了,还得让对方把之前的1.7万退回,不过对方不愿意,觉得男子即使不愿意配合第二笔贷款,他们也只愿意退回1至2千元。 据1818黄金眼报道,周师傅是一位停车收费员,最近经济紧张,生活压力大,便想整合资源贷一点款出来用。 去年的时候,周师傅接到了一个刘经理的电话,问他需不需要贷款,当时他并没有这种想法,于是拒绝了。 而此时有这种想法后,他赶紧调出了对方的信息,又和对方联系上了,最后周师傅来到了中介公司协商如何贷款。 对方主要的工作就是对接顾客和银行,让银行能够顺利放贷给顾客。 周师傅向他们说出了自己的需求,要贷60万,让他们赶紧帮忙办理。 最后刘经理也说这两笔金额比较大,需要分两次贷出,周师傅同意了。 随后,刘经理就让周师傅交了500元,说银行要进件。另外,第一笔贷出了8.7万,对方又让周师傅出了1万6500元,总共第一笔的费用加起来是1.7万元。 刘经理承诺,第二笔将60万剩余的钱贷出来,周师傅需要花2.5万,周师傅也同意了,也让他们尽快办理,因为自己要拿去还债。 可是后来这笔钱就始终贷不出来,刘经理也消失了,周师傅也找不到对方,只能找到该中介。 中介的负责人也表示,像这种情况也不能100%保证全部能贷出来,不过他们也会尽量帮助顾客。 对于周师傅提到的,如果贷不出来,就让他们退还1.7万,对方不同意,说合同上就写好了第一笔钱贷出来服务费是1.7万元,第二笔贷出来服务费是2.5万元,周师傅是同意了的。 周师傅却肯定地说,刘经理没有给他提到过,只是最开始让他交500元,后来又让他交1万6500元,根本没有提过第一笔就是1.7万的服务费。 不过,对方拿出了双方的合同复印件,上面明显写着,第一笔就是1.7万的服务费,第二笔就是2.5万元的服务费。 但周师傅说,他之前从来没有拿到过合同,是他找中介,对方不处理,报警后,他们才拿出合同的,所以这份合同并不是之前双方签订的。 调解员后来看到周师傅是用自己的手机里的惠民贷贷的款,就询问中介方,这种情况周师傅可不可以自己贷出来呢? 对方表示不可能,如果他能带出来,找他们干嘛呢?他们不懂里面的产品,我们懂,我们就是吃这个信息差的。 到底自己能不能贷出来也无关紧要了,最主要的是现在后续的钱贷不出来,而之前的8.7万对方就收走了1.7万,这服务费有点高,周师傅也不想再让他们帮忙了,只希望他们把这1.7万退给自己。 可是对方拿着合同说事,说双方都签字了,怎能不生效呢? 但是既然是合同,那么也该把后面的钱一并贷出来呀。介于这样的情况,中介方也表示,如果周师傅不配合后面的贷款事宜,那么他们就终止合同,只愿意退还1至2千元。 事情还没有协商好,不过周师傅也表示,如果对方不退还这1万7000元,他准备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想想自己本来就缺钱,结果还被对方收了高额的服务费,他怎能承担呢?
1、这份合同有效吗?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有效要求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这件事当中,周师傅称,合同之前自己没有看到过,如果情况属实,那么这份合同有效性存疑。那为什么有周师傅的签字呢?合理怀疑是他们让周师傅提前签了字,但内容并没有填写上去。
如果这样,这份合同无效。不过,这需要周师傅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自己之前并没有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和签字确认,那么这份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就存疑,合同有效性也可能得不到法律认可。 2、即使合同有效,第二笔没有贷出来,这1.7万能不能主张退还?
即便合同被认定有效,鉴于合同约定分两笔贷款,目前第二笔未贷出,男子主张退还1.7万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 按照《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介未能完成第二笔贷款的办理,属于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虽然合同约定了第一笔贷款成功后的服务费,但从公平原则和合同履行的完整性来看,中介没有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男子有权要求中介根据实际履约情况,合理退还部分或全部服务费。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1818黄金眼7月21日报道。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