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正常生理需求!2023年,江苏一男子找到一份1万月薪的工作,可老板却发现这人经常去卫生间。忍无可忍的公司最终“以擅自离岗”将其解雇,男子不服将公司诉至法院,法官看着公司的视频证据傻眼了:小伙上厕所最短31分钟,最长3小时5分钟,每天在上厕所时间最短1小时22分,最长6小时21分! 这件事发生在2023年,地点是江苏,主角刘某,是一家电路公司的巡检员,早在2015年就入职了,干了八年多,工资也涨到了月薪一万多,算是公司里的“老员工”了。 工作稳定、待遇不错,按理说应该好好珍惜,可偏偏他出了个让公司无法接受的问题,从2月份开始,公司发现刘某工作时间总是不见人,办公室经常空着人。 一开始公司还以为他是外出办事或者临时请假,但查了一圈才发现,他人根本没离开办公区,而是天天“泡”在厕所里。 公司把监控调出来一看,情况让人直摇头,从2月2号到2月23号,不到三周时间,刘某每天待在厕所的时间基本都在一个半小时以上,最长那天居然呆了六个多小时。 而且不是身体不适蹲一会儿就走,而是坐在那儿看视频、打游戏,干脆把厕所当成了休息区,最短一趟都要三十多分钟,最长的那次达到了三个多小时,这明显不是正常如厕能解释的。 公司忍无可忍,决定开除刘某,理由是“擅自离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他们的意思很明确:你要是身体不舒服可以请假,公司也不会不通情理,可你一边拿工资,一边几乎每天有一半时间在厕所刷视频,公司不能当没看见。 被解雇后,刘某觉得自己受了委屈,他反手把公司告上了法院,还要求赔偿20万元,他的理由是:自己有肠胃问题,经常肚子疼、拉肚子,不是故意逃避工作,而是实在控制不住。 他还表示,自己干了这么多年,不应该因为这个原因被一脚踢走。 法院起初也有些犹豫,毕竟生理问题确实因人而异,但公司提供了全套监控录像,法官一看录像也说不出话了:刘某在厕所里的时间太长太频繁,甚至还有打游戏、看视频的记录,明显不是偶发的健康问题,而是长期故意“摸鱼”。 最后法院认定,刘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不属于正常的生理范围,公司解雇他是合理合法的,于是驳回了刘某的所有赔偿请求,维持公司的决定。 事情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很多人觉得刘某太过分,明明拿着高薪,却天天消极怠工,有人甚至说他“把上厕所当上班”。 也有少数人质疑公司是不是管理太死板,但大多数人反驳说,如果不是有人钻空子,企业也不会搞那么多条条框框。 这起案例最终变成了一场职场警示,它不仅让员工意识到,工作不是“混日子”,自由不能当借口;也让企业知道,制定规章制度一定要有证据、有程序,才能真正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信源:Vista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