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遗产官司跑到香港打,关键就卡在信托和遗嘱的分量上。宗大小姐手里有遗嘱,在国内打官司赢面本就大,可对方选了香港,那边信托更占优,这步棋够狠。 而且这个遗嘱有漏洞,因为第四个孩子未成年,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分配情形,这是强制性规定,第四子可以主张遗嘱违反法定情形,进而主张遗嘱无效。 所以要给早给了,老宗是得癌死的,又不是突然死的,何况还有全交给大小姐的遗嘱。
这场遗产官司跑到香港打,关键就卡在信托和遗嘱的分量上。宗大小姐手里有遗嘱,在国内打官司赢面本就大,可对方选了香港,那边信托更占优,这步棋够狠。 而且这个遗嘱有漏洞,因为第四个孩子未成年,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分配情形,这是强制性规定,第四子可以主张遗嘱违反法定情形,进而主张遗嘱无效。 所以要给早给了,老宗是得癌死的,又不是突然死的,何况还有全交给大小姐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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