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解释不清了!湖北孝感,女子与男友同居两年并完成婚礼,可同居期间却发现家中出现一个使用过的安全套,她怀疑男友出轨并直接返回娘家,可男方一家却认为,女子是在“骗婚”,要求将彩礼和三金返回去 阿珍和阿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恋爱期间,男方家挺大方,给阿珍买了5万多的“三金”,后来又转了10万彩礼,阿强还花2.1万送了个LV包。2023年10月,两人办了婚礼,但一直没领证,就这么同居了快两年 本以为就是一步步走到结婚证那一关。没想到有一天在家里捡到个用过的安全套,脑袋当场炸了:这东西不是我的,那能是谁的?她压根没多想,行李一收就直接回了娘家 还给阿强妈妈发了条消息,说“有缘无分”,还发了个红包。没想到,婆婆直接炸了,回怼她“结婚前推三阻四不领证,现在一走了之,就是骗婚!” 阿强一家觉得,阿珍压根没想好好过日子,就是冲着钱来的,于是把她告上法院,要求退还19万彩礼、三金和LV包。阿强还声称,自己多次提出领证,但阿珍一直不配合,两人同居期间甚至“同屋不同房” 阿珍这边也有说法——她表示自己一直要求阿强先做婚检再领证,但男方死活不愿意。而且,避孕套的事摆明是阿强出轨,自己回娘家合情合理,怎么就成了骗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确实没领结婚证,但同居了近两年,彩礼该不该退,得看实际情况。 彩礼是否该退?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领证,彩礼原则上该退,但得考虑共同生活时间、花费情况等 法院认为,阿珍和阿强同居了两年,彩礼和礼金在共同生活中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再加上阿珍也有嫁妆,所以不用全退 但“三金”属于贵重物品,法院判阿珍返还这部分 谁对谁错? 法院没直接认定谁出轨、谁骗婚,而是从法律角度判断彩礼问题 阿强主张阿珍“骗婚”,但没提供足够证据;阿珍说阿强出轨,也没实锤。所以法院没在这事上纠缠,主要看彩礼纠纷 说到底,所谓的“骗婚”和“出轨”,有时候真没法一句话说清楚。如果两个人从头到尾都坦诚相待,把重要的事说清楚,也许压根就不会有后面这些鸡飞狗跳 感情的事,从来不是靠金钱、礼物或者婚礼能捆住的,真正能留住人的,还是信任和坦诚 #女子怀疑男友出轨反遭准婆婆骂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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