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租了一间门面教孩子画油画,每个月租金2750元,租期3年。可女子刚搬过来2个月,房东就把隔壁的一间门面租给成人用品店,孩子经常好奇的问,这让女子感觉有些尴尬。女子认为,隔壁的店给孩子带来很大的影响,很多家长也因此退了课。女子提出退租,并要求房东退还后续2个月租金、装修费以及5000元押金,没想到房东却说,女子办事真不地道。
7月20日,1818黄金眼报道,据悉,女子朱某是一名油画老师,利用假期,朱某打算凭借自己的专业教学生画油画,同时也能有一笔收入。
经过一番考察,朱某租下了一家门店,每个月的租金是2750元,租期一共为三年。
朱某很快就招了十几名学生,这些学生大多数都为未成年人。
没想到,油画店才经营了两个月,在隔壁的门店却开了一家成人用品店。不仅如此,在这家店的橱窗内还有贴身衣物的展示。
有很多孩子经过店铺门口时,对于店铺经营的东西感到非常好奇,有个别胆子大的孩子还问朱某,这让朱某不知道如何解释。
为此,很多学生的家长表示不满,担心孩子会因此受到影响,一部分家长直接提出了退学。
朱某想要退租,于是找到房东,要求房东退还两个月的租金以及装修费用,同时,5000元的住房押金也应该退还。
房东不愿意退,朱某一气之下联系到了记者,可面对记者的采访,房东却有另一番说辞。
房东表示,隔壁门店虽然经营着一家成人用品店,不过人家是合法经营。另外,朱某三番五次的给隔壁店断电,给隔壁的经营造成很大的影响,在此期间,还曾寻求过民警的帮助。
可是朱某拒不承认自己断过电,双方因此闹得不可开交。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房东有权将自己名下的店铺租给他人经营,任何人不得干涉。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东作为店铺的所有权人,属于出租人,有权将店铺交付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这是对其财产所有权中收益权能的体现,他人不得随意干涉。
第二,朱某认为,隔壁的成人用品店对于孩子会产生不良影响,这种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依据上述法律,都对于学校周边营业性的场所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不过本案中,朱某经营的教培机构并非属于学校,隔壁门店经营的成人用品店同样也不再上述法律规定范围之内。
不过根据相关生活常识,成人用品店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未成年人的心理。
第三,房东表示,朱某多次给隔壁店铺断电,导致对隔壁店铺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朱某声称并非是自己断电,不过房东表示店长就是在朱某的店铺之内,朱某具备断电的便利性。
如果朱某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给隔壁店铺造成的影响,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