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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当好“护薪人”农民工拿到拖欠8年的工资

“你好,请问你被拖欠的工资近期有没有到账?”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正在就一件民事监督案件进行回访工作,向被拖欠8年工资的农民工核实收款情况,而案件还得从8年前说起。

2017年,龚某中标武定县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后,将该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转包给徐某某进行施工。2018年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龚某因结算分歧,长期怠于与徐某某结算并拒绝支付剩余尾款。2024年,徐某某将龚某起诉至武定县人民法院。同年6月,该院作出判决,判令龚某支付徐某某剩余工程尾款并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龚某不服,提出上诉,申请再审被驳回后,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查阅原审卷宗、审查案件关键证据并询问当事人后,认定原审判决并无不当,龚某申请监督理由不成立。

为顺利开展和解工作,承办检察官辗转多地核实情况,询问大量证人,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到龚某了解诉求背后的真实情况,厘清双方分歧所在,并对龚某重复反映事项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感谢检察机关,我终于可以结清拖欠8年的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款了。”近日,龚某和徐某某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签订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持续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迎刃而解。

记者闵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