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肖同学处分没撤销?原因很复杂。
学法的朋友说:承认错误就必须追究某主任的责任,这个主任担不起;
硬扛就证明肖同学“存在不雅行为”的说法不成立;
拖拖拉拉也不行,家长已经把笔迹鉴定报告寄给校长了,应该不会假装没收到。
按理说,既然香港浸会大学收到三百封举报信,就应该暂停杨同学的博士资格,重新审查,这三百封信不是白收的,网友说这三百封信降低了诬告成本,没人敢轻易举报了。
再说肖同学的病历上写着PTSD,伴随80%的自杀风险,她的祖父在网暴最严重的时候去世,家里人已经分散在亲戚家藏着了。
监控显示两人没有任何交流,座位是随机分配的。医学专家看过视频后说,两人只是抓痒,根本不存在一块儿还不雅的那种不雅行为。
校庆前让肖同学签字的文件,成了某主任让她退出学生会的铁证。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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