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明白社保局为什么连夜发通知了, 9月1日起,所有签署“不缴社保协议”作废!这个消息太重要了,关系到个体户雇佣员工必须全额缴纳社保的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8月1日新规,个体户雇佣员工必须全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少缴一分都要赔偿!工人放弃社保的协议无效! 个体户与工人签署不缴社保的协议,无论双方约定的内容是什么,都不影响工人要求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人离职后,老板需要支付每满1年的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深圳已经开始实施该新规,对所有签署不缴社保协议的个体户老板重新进行清算。 没有雇工的个体户,交灵活社保就可以了,有雇佣员工的个体户,必须缴纳职工五险。工人在工地受伤时,医药费由老板直接支付,不由社保局垫付。 新政策堵死了个体户老板的侥幸行为,让每位劳动者都能享受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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