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刘銮雄向宝咏琴提出了离婚,宝咏琴提了三个条件:“第一,给我买一部私人飞机;第二,每月给我和母亲10万的生活费;第三,离婚之后,不许娶李嘉欣。” 1970年代的香港,还不如后来繁华,彼时刘銮雄尚未崛起,只是个普通的建筑工程商。宝咏琴出身书香门第,家境殷实,虽然算不上望族,但也颇具姿色和才华。 据知情人士透露,两人是自由恋爱。宝咏琴当初放弃了继续深造的机会,甘愿嫁给当时前景尚未明朗的刘銮雄。 婚后,她全力辅助丈夫创业,打理家中财务,甚至在公司初创时期,亲自兼任财务总监、出纳兼秘书,一人多职,风雨无阻。 “如果没有宝咏琴,就没有今天的大刘。”多年来,这句话在香港商界流传甚广。 在宝咏琴的协助下,刘銮雄的华人置业集团如日中天,逐渐跻身香港富豪行列,坐拥数十亿资产。 但随着财富的积累,刘銮雄也开始展现出对“风花雪月”的浓厚兴趣。 进入1980年代后期,刘銮雄开始频繁出现在各类社交场合,身边女伴不断更换,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最美港姐”李嘉欣。 李嘉欣1988年当选港姐冠军,以其冷艳高贵的气质,迅速成为香港影视圈的宠儿。她与刘銮雄的恋情传得沸沸扬扬,有媒体直指李嘉欣是“小三”上位,直接插足刘宝婚姻。 而当时的刘銮雄丝毫不避讳,每每出现在公众场合,皆以“女伴”身份带李嘉欣同行,态度高调而张扬。 宝咏琴怒不可遏。她曾多次警告刘銮雄:“你可以玩,但不能毁家。”然而,随着李嘉欣在刘銮雄生活中地位逐渐上升,离婚已成必然。 面对刘銮雄正式提出的离婚请求,宝咏琴提出了三个条件。 其一:给我买一部私人飞机。 许多人最初以为她是气话,但宝咏琴的确认真,她清楚地知道,刘銮雄不是缺钱,而是缺诚意。这架飞机,象征的是对自己多年来付出的“补偿与尊重”。 其二:每月支付10万元港币生活费,分别给她自己和她的母亲。 其三:离婚后,不许娶李嘉欣。 这是一条极为“私人”的约定,但正是这条规定,让整个香港媒体为之沸腾。宝咏琴用这种方式,狠狠地表达了对李嘉欣的厌恶,也显示了她维护尊严的决心。 据说刘銮雄当时一脸铁青,尤其是“不能娶李嘉欣”这条,触及他的“自由权利”。但最终,他妥协了,三个条件——全部答应。 离婚后,宝咏琴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她并不回避往事,甚至直言:“我不恨刘銮雄,他只是变了。但我不会让一个第三者,来践踏我多年来的付出。” 她坦然接受离婚现实,却始终对李嘉欣保持冷峻态度。在一次电台专访中,有人问她:“你最不愿在电梯里遇到谁?”她毫不犹豫地答:“李嘉欣。” 离婚后的宝咏琴活得很潇洒,带着女儿刘秀融投身慈善、艺术与写作,时常在报刊发表专栏文章,还出版了回忆录《我与刘銮雄的30年》。 相比之下,刘銮雄的情史更加波澜壮阔。他与李嘉欣最终还是分道扬镳,后来先后与甘比、蔡少芬、吕丽君等女星有过恋情,感情生活持续成为媒体焦点。 这段离婚风波,成为香港娱乐圈最具代表性的豪门婚姻解体事件之一。宝咏琴的“三个条件”,有人认为强势,也有人拍手称快。 但不论外界如何评价,她用自己的方式,捍卫了尊严,保住了底线。她不是输在婚姻中的那个女人,而是赢得体面收场的“前妻典范”。 “我不是输不起,我只是不肯低头。”她在自传中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