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周星驰说:“我们在一起12年,我给你2100万分手费,我们好聚好散。”但于文凤拿钱后,转头就把周星驰告上法庭。 2100万的分手费,对于于文凤而言,不多不少,勉强算是好聚好散,给那段长达12年开花未果的爱情一点最后的体面。 爱情分分合合,似乎已经成为了常态,于文凤曾经也想着和周星驰走到最后,没想到,二人再见,却是对簿公堂,闹的鸡飞狗跳。 周星驰自认该给的钱都已经给了,分手费2100万一分不少,可转眼间,于文凤就将周星驰告上了法庭,原因就在于,周星驰承诺中的资产7000万港元投资分成并没有兑现。 这是周星驰与于文凤之间的“口头协议”。 那么最终的结果如何呢? 周星驰与于文凤相识于1998年,当时一场众星云集的交流会,让二人在豪华、高端、大气的场合相识,周星驰帅气、风流倜傥,于文凤漂亮,明媚大方。 但真正吸引二人的都不完全是外在的优秀,更是能力不分伯仲,那种英雄所见略同,惺惺相惜的感觉。 于文凤是周星驰的忠实粉丝,周星驰在电影拍摄中所有的角色,都被于文凤铭记于心,只是当时于文凤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还能成为周星驰的女朋友。 于文凤出生在一个极为富裕的家庭,是家中被宠上天的小公主,从小便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但于文凤却没有恃宠而骄,虽然是真公主,却没有养成讨人嫌的公主病。 于文凤十分有经常头脑,而且相当能干,遇到困难,不是想着逃避、而是喜欢迎难而上,这种性格的女性,还是男性,都有着一股“狠劲儿”,做什么都会成功的。 周星驰爱上于文凤,不是因为于文凤有多漂亮,周星驰拍摄那么多场电影,见到的漂亮女星不计其数,而他也早就已经对美貌麻木了。 真正吸引周星驰的,便是于文凤的聪明伶俐,这与很多“笨蛋美人”有着本质的差距。 周星驰和于文凤在一起,算是周星驰主动追求的,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后,于文凤以为是来日方长,却没想到,最后变成了物是人非。 周星驰十分信任于文凤,尤其是于文凤是理财好手,在与于文凤在一起后,周星驰便将于文凤视为了自己的资产理财“小助理”。 周星驰名下所有的资产都交给于文凤打理,可见二人当时的信任度达到了100%。 于文凤的理财能力,是众所周知的,后续周星驰拍摄电影,资金都是于文凤一手打理,期间,还凭借着聪明才智帮助周星驰进行投资,让周星驰身价倍增。 但一切都在2009年之后发生了转变,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周星驰和于文凤那一年经常发生口头争吵,也曾提过分手,但一直到2010年3月份,二人才算是正式分道扬镳。 二人在一起12年,分手的原因是性格不合,多次争吵吗?根据周星驰方面则表示,是自己于2010年7月份,看到报纸上于文凤与廖先生一同出街,自己才知道被甩了。 按照周星驰的说法,二人分手的原因,算是于文凤移情别恋,而且是于文凤单方面先甩的他。 但秉持着好聚好散,而且于文凤为自己理财多年,充当自己女友兼职“小助理”的份上,周星驰也是相当大方了,给了于文凤2100万的分手费。 本以为二人的分手风波就此过去,没想到于文凤前脚拿到分手费,后脚就将周星驰告上了法庭,原因就在于周星驰与于文凤在恋爱期间,感情深厚的时候说过一句话:将投资利润的10%给于文凤。 如果按照当时周星驰的投资资产,其中的10%便是指7000万港元的投资分成,然而,当于文凤给周星驰要这笔钱的时候,周星驰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却表示:恋爱期间的情话,只在恋爱的时候作数。 于文凤始终不愿意接受周星驰方面,以及周星驰所请的律师给出的辩解,说恋爱期间的情话,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毕竟二人之间可没有什么白纸黑字的合同或者协议。 官司持续了整整10年,最终还是以于文凤败诉作为结果,可两人当时打官司,光是律师费就花费了上千万,于文凤实在有些得不偿失。 当初亲密无间,信任100%的情侣,一朝分手,竟然对簿公堂,爱情在金钱面前,还是吃了“败仗”,二人的结局也终究是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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