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案 性同意婚内强奸案开庭!丈夫殴打后发生关系是否算强奸?
内蒙古40岁男子刘某因怀疑妻子出轨,殴打致其腰椎轻伤一级后,强行发生性关系。妻子次日以强奸报警,刘某被刑拘5个月!
法律争议炸锅:
男方律师坚称“婚内无强奸”:辩方认为未离婚夫妻性行为属“婚姻义务”,且录音未录到女方明确拒绝。
检方以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起诉:指控刘某“家暴后威胁恐吓发生关系”,女方因恐惧未反抗≠同意!若定罪将成全国首例“婚姻正常期内”婚内强奸入罪案。
关键证据矛盾:录音笔全程记录但内容未公开!女方称“被迫沉默”,男方咬定“未闻拒绝”。伤情鉴定成焦点:腰椎骨折是否与性侵直接关联?
社会争议:
支持定罪派:“结婚证不是强奸许可证!暴力后的性就是强奸!”
质疑诬告派:“出轨暴露报复?床头吵架床尾和算啥罪?”
女方索赔30万精神抚慰金,拒和解!男方姐姐当辩护人喊冤:“15年首动手,未离婚何来强奸?”
婚姻本质是尊重,不是占有!性同意权永远属于个体,法律红线别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