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叔得知女子有欠款迟迟没有追回,于是主动给女子发送多个文档,还要帮女子打官司讨回欠款。女子不耐烦,就随便回复了一句好。几天后,大叔找到女子索要1000元服务费。女子为了息事宁人,主动给了200元,并写下字据,约定此事到此结束,互不相欠。不料,大叔不讲武德,第二天又找女子索要1000元服务费,女子气不过,争吵过程中骂了一句“神 经 病”,大叔抓住这句话不放,起诉女子赔偿精神损失费并道歉,法院判了! 据环球网8月22日报道,女子因为随口说了一句“神 经 病”,竟然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大叔老缪是联通某分公司的老用户,平时没事就爱到营业厅找当班营业员唠唠嗑。 有一次,老缪和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小花闲聊时,得知小花有笔欠款一直没能要回来。 从那之后,老缪就像上了心似的,只要小花上班,他就主动凑过去询问欠款的事儿。 2024年4月17日,老缪主动要求添加了小花的微信,接着就给小花发了好多文档,还拍着胸脯说要帮小花打官司把欠款讨回来。 无事献殷勤,小花对此很烦,毕竟老缪突然这么热心,她有点摸不着头脑,但又不好直接拒绝,就随便在微信上回了个“好”。 几天后,4月21日,老缪再次跑到营业厅,直接跟小花说要1000元服务费。 小花一听,心里直犯嘀咕,她也没答应给他这么多钱,但为了影响营业厅正常工作,就咬咬牙,自愿给了老缪200元,说是他微信发文档的服务费。 老缪收了钱,还写了张收条,上面写着:收到小花帮助款200元整,我发誓不会找小花。 为了避免后期麻烦,两人还签字确认,明确打官司这事儿到此为止,互不相欠。小花心里这才松了口气,觉得这事儿算是解决了。 可谁能想到,第二天老缪又跑到营业厅,再次找小花要那1000元服务费。 小花这下可火了,没想到老缪这么不讲武德,她直接拒绝,昨天不是说好了吗,怎么又来要?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就吵起来了。 警察到来了解情况后,小花也意识到她刚才话说得太重了,就向老缪道了歉。可老缪还是不依不饶,通过各种渠道多次投诉小花,但他的诉求都没得到解决。 不仅如此,老缪一气之下,把小花和她所在的公司都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道歉,还索要精神损失费。 对此,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一、老缪和小花是否达成了委托合同关系?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老缪称要帮小花打官司追欠款并索要1000元服务费,但他拿不出足够证据证明和小花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 虽然老缪给小花发了文档还主动询问欠款情况,可小花仅回复一个“好”字,但这很难认定这就构成了对委托合同的承诺,双方没有就委托事项的具体权利义务、报酬等关键内容达成明确一致。 所以,老缪要求小花支付1000元服务费缺乏法律依据,完全是无理取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综上,法院判决小花给老缪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驳回了老缪的其他诉讼请求。
今天去钓鱼看到了这奇怪的一幕走过库区的时候,隐隐约约的看见两个人在岸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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