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韶山,一女子在与外村男子结婚后,其户籍始终未从娘家所在村里迁出,她的名字也依

洋仔说法 2025-09-04 22:41:37

湖南韶山,一女子在与外村男子结婚后,其户籍始终未从娘家所在村里迁出,她的名字也依然登记在村集体的成员名册上。后来,村里部分土地被征收,组里先后获得了总计近四百万元的补偿款。经村民集体商议后,决定按人头进行分配。不料,在制定分配名单时,村组以女子是“外嫁女”、长期未在本组实际居住生活为由,拒绝向其发放补偿款。女子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一纸诉状将村小组告上法庭,要求分配3万余元。法院这样判决。   据悉,张瑶萍(化名)是某村的村民,1988年出生在这里,户口自出生就登记在该村民组。   她是家中的独生女,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家里还有几分薄田,虽然不富裕,但生活也算安稳。   2014年2月,26岁的张瑶萍与邻市湘乡市某村村民李建军(化名)结婚。按照当地传统,女子出嫁后通常会将户口迁往夫家。   但张瑶萍作为家中独女,考虑到将来可能要照顾年迈的父母,经与丈夫家商量后,决定将户口保留在村里。   婚后生育的两个孩子,按照当地习惯随父亲在湘乡市落了户口。   尽管张瑶萍婚后多数时间居住在丈夫家,但她偶尔也会回村里看望父母,参与一些家庭重要事务。   在村小组统一制作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中,张瑶萍的名字始终赫然在列,没有人提出过异议。   2021年,因某产业园项目建设需要征地,村里的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这对村民来说,征地补偿款可能是许多家庭一笔不小的收入。   2021年7月,村小组获得了第一笔征地补偿款226134元,紧接着在2022年1月,又获得了第二笔补偿款3655728元。   经过村小组讨论、村委批准,组里制定了分配方案,第一笔款按每人2195元发放,第二笔按每人35151元发放。   消息传来,村民们欢天喜地,计算着自家能分到多少钱,张瑶萍的父母也满心欢喜,觉得女儿虽然出嫁了,但户口一直在村里,应该也能分到一份。   然而,当分配名单公布时,张家人都愣住了,名单上没有张瑶萍的名字。   张父找到村民组长理论,得到的答复是:"瑶萍已经出嫁了,虽然户口没迁走,但早就不是我们组的人了,不能参加分配。"   张瑶萍得知后深感不合理,她找到负责人据理力争:"我的户口从来没有迁出过,一直在成员名册上,为什么不能分?"   但村小组坚持认为,张瑶萍是"外嫁女",婚后没有在组里实际生活,不具备分配资格。   2022年,张瑶萍在多次协商无果后,一纸诉状将村小组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她应得的征地补偿款共计37346元。   庭审中,双方发生激烈争辩:   村小组的代表辩称:第一,张瑶萍婚后长期不在本组生活,实际上已经脱离了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她的两个孩子都随父落户,说明她已经在夫家所在地生活;   第三,这是经过村民集体讨论的决定,体现了村民自治原则。   张瑶萍的代理律师则指出:第一,张瑶萍的户口从未迁出,这是认定成员资格的基本依据;   第二,她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中一直有登记;   第三,张瑶萍虽然外嫁,但其土地权益仍然受法律保护,不得因婚姻状况而不同对待。   法院会怎么判决?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五十六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法院指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并不因婚姻状况而改变,张瑶萍的户口始终登记在村里,且一直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中,应当认定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享有同等分配权利。   村小组以张瑶萍是"外嫁女"、未在本组实际生活为由拒绝分配征地补偿款,实质上是将传统习俗凌驾于法律之上,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基于此,法院判决村小组向张瑶萍支付土地补偿款37346元,目前,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有人说,张瑶萍婚后不在本组实际生活,就不应该享受权益。但是,这种观点忽视了农村的现实情况,许多农村青年外出务工,长期不在村里生活,但他们的权益不受影响,同样,张瑶萍也不能因为婚姻关系而受到不同对待。   也有人说,村小组已经通过民主程序决定集体收益的分配方案。但是,这种方案以不违反法律为前提。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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