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男子接到通知要去乌鲁木齐,开销大概2万元,男子希望公司能够预支差旅费,却遭到拒绝,男子也没有出差,不料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男子索要6万余元赔偿金,法院这样判了! 事情发生在2024年8月19日,在南京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的王先生接到了公司的出差通知,要求他到乌鲁木齐对接业务,出差时间在一个月左右。 王先生简单算了一下开销,大概在两万元左右,可这已经超出了他能承受的范围,于是便向财务申请,希望能预支差旅费。 王先生觉得自己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一直兢兢业业,应该没什么问题,可财务却说公司规章制度上明明白白写着,差旅费要等回来之后凭借发票报销。 王先生再三请求,可每次都被拒绝,他觉得这件事存在风险,索性也就拒绝了出差,并且给公司发了书面通知,之后,继续在和往常一样工作,按时打卡。 结果,仅仅过了一个月,公司就以王先生旷工为由直接将其开除了,而且还拒绝发放8月份的1543元佣金提成。 王先生随即与公司协商,可公司却摆明了要撵走他,还说他拒绝出差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如果再纠缠就追究法律责任。 王先生很是无语,直接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63000余元违约金,并且支付1543元提成。 王先生的态度也很明确,他一直在公司上班,并且已经事先通知无法出差,不属于旷工行为。 最终,法院经过评估支持了王先生的诉求,公司为自己的无礼举动付出了代价。 只是,这件事传到网上之后,却有一些人认为公司做的没错,还指责王先生拒不出差影响公司效益,纷纷建议公司起诉王先生。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