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一女子骑电动车去上班,被突然窜出的一只未拴绳的猛犬撞倒,因伤势过重死亡。这件事,肯定是狗主人负全责,然而过去一两个月,狗主人仍未赔偿。 对于这位狗主人,我认为,不但要赔偿,还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而狗主人竟然未积极赔偿,警察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制其赔偿。 说实在的,现在喂狗的人较多。像我们这个小区,你要是出去散步,随时都能看到狗狗,大多是拴着绳的,只有少部分没有拴绳。当然,大多数狗狗体形较小,不过,也有大狗。我就看到有这样的狗,真的很吓人的。 还有,小区这些养狗的,他们都不是文明养狗,像狗狗撒尿拉屎,他们都是牵出来让狗狗解决,搞得小区臭哄哄的。从这出看出,这些人的素质太低了。 而像这人养的猛犬,根本就不能让它出来,必须得用铁链拴住,隔段时间检查铁链,看是否破损,能否把猛犬拴住,这样才不会出事的。不过,最好不要养这些猛犬。网上报道,有家养猛犬的,孩子被猛犬给吃了,这样的惨剧真的让人痛心的。
河北邯郸一女子骑电动车去上班,被突然窜出的一只未拴绳的猛犬撞倒,因伤势过重死亡。
睿评趣事
2025-09-12 23: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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