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都不要成本了!”河南信阳,一男子与女朋友彩礼没谈拢,最终选择分手,女友想要挽回男子,多次上门求复合,均遭到男子拒绝。在被男子多次拒绝后,女友因爱生恨,竟以男子违背父女意愿与自己发生关系为由,将男子告上法院。网友:大同案真是开了一个好头! 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并不复杂。两人原本是情侣关系,感情发展到谈婚论嫁的阶段,却在彩礼问题上谈崩了。男方觉得女方的要求太高,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女方又不肯让步,于是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分手之后,女方似乎后悔了,多次主动找男方想复合,但都被对方婉拒。 感情的事本就应该你情我愿,不爱了就好聚好散。可这位女方在多次被拒后,心态明显失衡,选择了一条极端的路——将男方告上法庭,指控其在恋爱期间违背自己意愿发生关系。这一指控性质严重,一旦成立,男方将面临刑事处罚,名誉也会毁于一旦。 案件在2025年9月9日进行了一审第二次开庭,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有人认为这是典型的"情感报复"行为,利用法律武器来打击前任,完全不顾事实真相。也有人担忧,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遏制,将会有更多人效仿,把司法程序当成情感博弈的工具。 事实上,类似的案件近年来并不少见。一些人在感情破裂后,不是选择体面分手,而是试图通过威胁、诬告等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曾经的恋人,也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更可能对社会的公序良俗造成冲击。 在这个案件中,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首先,恋爱关系中的亲密行为,究竟应该如何界定自愿与非自愿?如果双方在恋爱期间一直保持亲密关系,分手后一方突然指控另一方强奸,法院该如何认定事实真相?其次,如果诬告成立,应该如何追究诬告者的法律责任?最后,社会舆论在类似案件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是应该理性看待,等待司法判决,还是应该被情绪左右,过早地给案件定性? 我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应该成为个人情感纠纷的"报复工具"。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感情破裂后都应该保持基本的理智和底线,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同时,我们也应该相信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查明事实真相,而不是被网络舆论牵着鼻子走。 这个案件还让我想起了之前的"大同案",当时也是引发了轩然大波。一些网友认为,"大同案"的判决结果为类似案件树立了一个好的先例,让更多人意识到诬告的严重性。希望这次信阳的案件也能得到公正处理,既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不让无辜者蒙冤受屈。 在感情世界里,没有绝对的赢家和输家。两个人走到一起是缘分,分开也应该体面。用极端手段报复前任,不仅伤害了别人,最终也可能害了自己。毕竟,在法治社会中,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广西,66岁男子与情人在酒店发生关系,情人睡醒一觉后,发现男子没了呼噜声,判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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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莎君
男子去PC,事先谈好600元,事后要6000元,男子不从,女报警称违背妇女意愿,怎处理?
符号 回复 09-13 12:19
全部没收[狗头]
用户10xxx62
大同案给女人敲诈男人开了个好头。
Mycoffee涩。吗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女方说违背她的意愿那你拿出证据来证明,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那就是诬告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或无期徒刑或死刑,你看看她还会不会这样了
再次启程
那不是以后的人只能发展男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