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隐私也应保护!”陕西西安,一男子在游泳馆男更衣室穿裤头时,发现了一名陌生女子向男浴室走了过去。随后女子转身与男子四目相对,男子立即提醒女子走错地方了,而那名女子仅说了一句“我X,走错了”,随后便匆匆离开了现场。男子事后在网上发帖称,希望陌生女子能主动道个歉。 据经视直播9月11日报道,事发当晚20时,洪先生在游泳馆游完泳后,正在更衣室更换衣服。 当时洪先生正准备穿裤头,突然有一阵香风飘来,这一闻就是女性的香水味。洪先生抬头一看,发现一名陌生女子穿着牛仔裤,脚上是黑色洞洞鞋,她正低着头往男士淋浴间走去。 就在这时,女子好像发现不对劲,她停了下来,转身准备原路返回,结果转身时与洪先生四目相对。 洪先生顿时感到十分紧张,顾不得被女子看光身体,鼓起勇气说了一句:“这里是男更衣室......” 可还没等洪先生让女子道歉,女子突然来了一句:“我X,走错了。”随后,女子便匆匆溜走了。 洪先生穿完衣服在游泳馆公共区域内转了转,发现女子正在那里吹头发。洪先生本想上前让女子给他道个歉,但由于不善于表达,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在女子离开游泳馆后,洪先生跟了上去,结果发现女子的车就停在他的车旁,可洪先生眼睁睁看着女子离开,也没敢上前让女子道歉。 之后,洪先生将这件事公布在网上,并表示自己不是那么的不理解,也不是那么的心理不舒服,就是想让女子看到后,能给他道个歉。 游泳馆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明确表示场馆内的男女更衣室的标志都很大,而且中英文都有,还有颜色区分,估计女子是玩手机没看路,导致走错了。 有人说,如果这事身份转换一下,变成男子闯入女更衣室,就不可能这么轻描淡写了。 还有人说,男人也有隐私权,男人的性权利也受法律保护,所以女子必须道歉。 其实从法律上来讲,不管男方有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损害后果,女子都应当道歉的。 洪先生当时是在男更衣室穿衣服,但男更衣室并不对外开放,女性擅自进入男更衣室就是违法,只是情节轻重的问题。 既然陌生女子看到了洪先生穿裤头的动作,这说明洪先生的隐私被女子侵犯了,而隐私权又属于人格权中的一种。 《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因此,洪先生随时随地可以要求陌生女子赔礼道歉,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洪先生是否可以要求游泳馆赔偿? 游泳馆明确表示,馆内男女更衣室已经做了明确提示,而且还有颜色区分,但既然女子能走错更衣室,却没有人来提醒,说明游泳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属于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游泳馆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来弥补女子侵犯了洪先生的隐私所造成的影响。其中包含了免除本次游泳的费用,或补偿游泳一次的权限等。 如果洪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精神损失,那必须得证明损失已经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并要求游泳馆来承担,事后游泳馆可以向女子进行追偿。 最后,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是会当面要求女子道歉,还是事后起诉女子赔偿呢?欢迎留言交流。
广西,66岁男子与情人在酒店发生关系,情人睡醒一觉后,发现男子没了呼噜声,判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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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74
现实中,基本都是:小孩>老人>女人>狗>男人(特别是普通的男人)。
15xxx92
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