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山东临沂,丈夫被同村村民拿羊角锤打致轻伤二级,55岁大妈见同村村民最终只被判拘留3个月,赔偿2.5万余元,觉得太轻了,便找承办法官理论。结果,过程中,因说了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而后被法院“辱骂”法官为由,罚款10万元,拘留15日。 据悉,2023年,杨大妈的丈夫与同村村民孙某发生纠纷,而后被孙某手持羊角锤打伤。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事后,因杨大妈丈夫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孙某立案调查。 杨大妈的丈夫随后还向孙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转眼2年过去了,2025年6月,杨大妈丈夫的案件有了结果。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为由,判处孙某拘役3个月,并判处孙某赔偿杨大妈丈夫医疗费等共计2.5万余元损失。 55岁的杨大妈得知结果后,认为法院对孙某判罚过轻,于是便到法院执行大厅找承办法官理论。 结果,期间因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当天反被法院便以“辱骂”法官,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由,罚款10万元,拘留15日。 杨大妈懵了,承认自己当时“因情绪激动,所以嗓门大,扰乱了治安”, 但是也就只说了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并没有“侮辱、谩骂”法官,在交完罚款、执行完拘留,出来后,便申请复议。 哪成想,又被告知已经超期,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3日内申请复议。 杨大妈无奈将此事曝光给媒体。 对此,网友纷纷表态,不少网友表示,打人的才被判赔2.5万余元,骂个人竟然罚10万元,涉事法院太任性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此事呢?杨大妈被罚得冤不冤? 杨大妈有没有“辱骂”法官,不能只听杨大妈的一面之词。 杨大妈如果确实“辱骂”了法官,确实不对! 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1款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也就是说,即便杨大妈存在“辱骂”法官、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最多也就只能对杨大妈作出罚款1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 《民事诉讼法》第114、115条的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个人可以罚款10万元。 不知道涉事法院是不是将罚款金额弄混了。 再者说,一方面来说,杨大妈因系在执行大厅与法官发生冲突,而非在法庭审判中,将杨大妈的行为定性为违反法庭秩序也有待考量。 另一方面,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均要求对行为人处罚的轻重应当与违法、犯罪的性质、情节相适应,不能过轻或者过重。 即便对杨大妈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存在法律依据,只因杨大妈不满判决,“辱骂”了法官,便对杨大妈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明显也有“小过重罚!”的味道。 当然,杨大妈虽然因为自身失误错过了复议的时间,并不是就只能认栽了! 法院其实还可以自行纠错。法院不自行纠错的,杨大妈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政法委求助。 最后,杨大妈一方本是受害者,不满判决,就民事部分依法可以提出上诉,就刑事部分,依法可以向检方申请抗诉。结果却因为私自找法官理论,与法官发生冲突,成为违法者,还被严惩,着实是令人唏嘘不已! 不管如何,其案件都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云南保山,大妈穿酒店的一次性拖鞋进卫生间拿棉签,不慎摔了一跤把手镯摔断了,大妈说
【8评论】【1点赞】
阿白
罚款10万元,怎么在判决书上什么也没写?
用户18xxx35
临沂这么任性吗?
豆沙包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闪耀狮子之瞳
大妈也拿羊角锤砸个轻伤二级啊
火星梺雪
只能说想陪王嘉嘉了
蓝色精灵xl
直接抄家伙干!
沉入海底的烟火
二万五是你的。十万元是我的,这差别大了,好了,今天晚上有酒局,莫打扰我
用户15xxx41
双标得离谱!
用户10xxx09
也就是说有的人犯错了也不能说
用户10xxx21
小便说详细点,临沂哪个县乡镇的
用户10xxx71
这大妈拿锤子除害呀
沧浪之水
如果这事不是编的,那就更加证明法官真没良心!
用户18xxx35
发财有新路子了。
墙头棍
很多社会矛盾点都是这样形成,人心自有一杆秤
映山红
这不仅仅是没良心,而是缺德
用户10xxx79
这法官真轴
用户95xxx16
法律是好法律,人不一定是好人
用户10xxx16
这样的法官必须严惩
toto
这就是畜生揍的
彭学慧forward
有一个没撞人为啥要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