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北京,一女子带儿子改嫁了一男子,婚后三人共同居住在女子房子里,多

小张主张 2025-09-23 00:43:59

“白嫖成功了?”北京,一女子带儿子改嫁了一男子,婚后三人共同居住在女子房子里,多年后,夫妻俩拿女子房屋的拆迁款,又买了2套房子,其中一套留给儿子做婚房!可女子去世没多久,继父就表示继子的房子是夫妻俩共同买的,要求他放弃继承,并过户给自己!可继子认为房子都是母亲换来的,而且母亲曾表示就是给他的婚房,于是直接拒绝继父!随后继父表示房子可以住,但每月要给3500元租金,继子不肯答应,二人因此大吵特吵!面对调解,没想到继父的话震惊了众人!网友:这个继父真是丧良心的!   小张的母亲李女士(化名)在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五岁的刘先生,彼时小张刚毕业参加工作,看着母亲逐渐走出丧夫的阴霾,他主动支持母亲再婚,“只要我妈过得好,多个人照顾她,我没意见。”   婚后,三人住在李女士婚前购买的老房子里,起初相处也算和睦,李女士居住的老房子被纳入拆迁范围,最终拿到了一些拆迁补偿款,考虑到小张即将谈婚论嫁,李女士和刘先生商量后,用这笔拆迁款加上刘先生拿出的积蓄,购置两套两居室,一套用于两人自住,另一套则明确约定“留给小张做婚房”。   据小张回忆,当时母亲还特意拉着他和刘先生一起吃饭,当着刘先生的面说:“这房写我和你刘叔的名字,但将来肯定是你的,你放心谈恋爱,妈给你攒着家当。”刘先生当时也笑着点头:“你妈考虑得周到,这事儿我没意见。”   谁也没想到,这份“约定”在李女士发病去世后,成了继父子反目的导火索,料理完后事的第一个月,刘先生还像往常一样关心小张的生活,可那天他突然找小张谈话,提出要将“婚房”过户到自己名下,理由是“我年纪大了,得留套房子养老,万一以后生病,也好有个保障”。   小张当场拒绝了这个要求,可刘先生却说:“之前的话都是你妈单方面说的,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我有一半产权,现在你妈不在了,我有权处理属于我的部分。”见小张态度坚决,刘先生又提出了“折中方案”:小张可以继续住婚房,但每月要向他支付3500元租金,“就当是给我养老的补贴”。   这个提议彻底激怒了小张。“我妈用自己的拆迁款买的房,您只出了一小部分,现在却要收我的租金?这合理吗?”两人从争吵到冷战,最后甚至闹到了社区居委会。   在调解现场,刘先生的一番话更是让在场的调解员都感到意外:“继子终究是外人,跟我不是一条心,我不替自己打算,将来老了谁管我?”他还放话:“你要是不配合,咱们就去法院告,看法官怎么判!”   这场纠纷被网友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   有网友说:“李女士刚走就抢房子,连继子的婚房都要占,这哪还有一点继父的样子?”“拆迁款主要是李女士的,刘先生只出了50万,却想独吞一套房,分明是‘白嫖’心思。”   也有网友说:“从法律角度看,婚后购房若无明确约定,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去世后,其名下的50%产权需要法定继承,小张和刘先生都是继承人,刘先生有权主张自己的份额,但不能直接要求小张放弃继承。”   针对此事,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也给出了专业解读:“首先,拆迁款属于李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用该款项购房,若能证明资金来源,对应的份额应归李女士个人所有;刘先生出资的50万元,可认定为其对共同房产的贡献。   其次,李女士生前的‘口头约定’若有证人或书面证据佐证,可视为对小张的赠与意向,法院在判决时会酌情考虑。最后,建议小张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继承权,维护合法权益。”   那么当爱情走进再婚,如何平衡伴侣与子女的利益?如何用规则守护亲情与信任?或许,提前做好财产规划、明确权利义务,才是避免“人走茶凉、反目成仇”的关键。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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