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女教师多次在课堂上佩戴头巾上课,被家长举报之后遭全县通报批评,只是佩戴一个头巾就被通报批评,这样的处罚是否过重了? 有人喊罚轻了该开除,有人说小题大做,其实争论点全偏了。核心根本不是处罚力度,而是讲台能不能成宗教符号的展示场。 《教育法》早把“教育与宗教分离”写得明明白白[__LINK_ICON],老师站上讲台就不只是普通人,一举一动都是给孩子的示范。那些说“穿衣自由”的,咋不想想小学生追着问“老师头巾是啥意思”时,这不就把宗教和课堂绑一块儿了吗? 更关键的是这老师不是初犯,学校提醒好几次都不听,直到连累校长和教育局领导被问责才停手。这哪是坚守信仰?分明是拿职业底线赌侥幸,既不尊重教育规矩,也没真把信仰当回事。 通报批评看似轻,实则是敲警钟:讲台是传知识的净土,不是秀信仰的地方。把宗教符号带进课堂,本质是悄悄打破教育中立,对心智没成熟的孩子太不负责。 话说回来,你觉得该咋平衡信仰自由和教育底线?这样的处理真的算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