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结婚19年,丈夫却出轨16年,还是在公公葬礼上,第三者穿着孝服以“儿媳”身份守灵,这才引起了女子的怀疑。最后,她起诉丈夫重婚,而丈夫辩解自己只是和对方搭伙过日子,没有领证不算重婚,法院最终给出了公正判决。 素材来源于:纵览新闻2025年9月29日。 尚女士和王某是经人介绍走到一起的。王某觉得尚女士踏实,尚女士又觉得王某肯干,他们并非因为多爱对方才在一起,而是觉得彼此适合结婚,便领了证。 在尚女士看来,只要结了婚,就该孝敬公婆、相夫教子,她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可王某却不这么想。他和尚女士本就没有在爱意浓烈时结婚,所以在外面遇到性情相投、能激起他保护欲的温某后,就动了“家外有家”的心思。 他没想过要抛弃尚女士,因为家里还有父母和孩子,有尚女士在,整个家庭才能正常运转。 因此,结婚三年后,王某出轨了温某。对方娇小的面容、温柔体贴的模样,让王某难以割舍,两人就此开始同居。 同居第二年,温某就生下了孩子,王某也过上了“家外有家”的生活。 王某想和温某长相厮守,便跟尚女士商量,说自己要跑长途物流,为了让尚女士、父母和孩子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尚女士听后十分感动,四处凑钱给王某买了一辆车,让他做起了物流生意。 可王某虽然有了高薪工作,却没往家里拿多少钱,每个月只给点基础生活费,尚女士还得另外找工作赚钱补贴家用。 尚女士并没有怨言,还觉得丈夫踏实肯干,在如今的人里算是佼佼者;能有丈夫的陪伴,她也很知足。 谁知道2022年公公去世,尚女士忙着操办公公的后事时,来了个生面孔——正是温某。对方居然穿着孝服,在一旁为公公守灵。 尚女士询问王某那是谁,王某支支吾吾地说,是自己跑物流时认识的人,对方帮过自己不少忙,算是合作伙伴。 尚女士虽然是个相夫教子的“宅人”,但并不傻:对方既然穿着孝服,和王某的关系肯定不简单。 葬礼上,她没有声张,事后却悄悄展开了调查,这才发现温某竟已和丈夫同居了16年。 自己和王某才结婚19年,也就是说,结婚三年后,丈夫就“家外有家”了。 尚女士只觉得自己活得像个笑话:自己一心为家,帮他孝敬父母、养育孩子,他却在外面和别人长相厮守。 尚女士咽不下这口气——就算自己性子温和,遇到这种事,谁还能继续忍下去? 于是,她和王某大吵一架后,决定起诉对方。 王某从来没想过尚女士会这么做,在他眼里,尚女士就是个普通妇人,翻不起什么波浪。 可他不知道,善良被欺骗后,再老实的人也有足够的力量打破这种僵局。 尚女士不动声色地收集到了王某和温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任凭王某如何辩解都无济于事。 她找到了温某生孩子住院时,王某以“丈夫”名义签字的单据;同时,还拿到了物流园其他人的证言,这些证词都能证明王某和温某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了这些证据,王某再也无力反驳,他只剩诧异:曾经那个憨厚老实的妻子去哪了?她怎么忍心亲手把自己送进去? 可尚女士不愿“以德报怨”,她信奉的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你若负我,我必定要让你付出代价”。 就这样,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他所谓的“只是和对方搭伙过日子,没领证就不算重婚”,根本站不住脚。 网友们看到结果,都觉得这是“大女主逆袭”,一个“爽”字足以概括。 尚女士早期的憨厚老实,是她的善良;如今的睿智和果决,是为了找回自己的自尊,实在该给她一个大大的赞。 一、有人说“王某没领证就是搭伙,不算重婚”,这说法真站得住脚吗? 肯定站不住。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明确,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王某与尚女士的婚姻关系合法存续,其与温某同居16年并育有子女,在温某住院时以“丈夫”名义签字,且物流园人员能证明二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已构成“事实婚姻”。 即便未领证,其行为仍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 二、看到王某被判一年,有人疑惑“为啥是一年,不是更重或更轻”? 法律规定重婚罪最多判两年,最少能拘役。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王 某在与尚女士婚姻存续期间,与温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育有子女,隐瞒出轨16年,其行为破坏了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情节较为严重。 王某的行为虽情节严重,但未达到家暴、转移财产等更恶劣的地步,所以法院在两年范围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符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山东,女子结婚19年,丈夫却出轨16年,还是在公公葬礼上,第三者穿着孝服以“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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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4: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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