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四年三次怀孕躲避入狱!江苏镇江一女子身负罪责本该入狱服刑,却在四年里三次神操作“卡点”怀孕生子!别人生孩子是为爱延续,她把怀孕当成了“免罪金牌”,同案人都已收监多年,她却凭借一次次怀孕逍遥法外。这究竟是法律的温情,还是有人恶意钻空子? 在江苏镇江一名女子因虚开发票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却在四年内三次“卡点”怀孕生子至今未被收监。这起事件不仅让法律的温情条款陷入舆论漩涡,更引发了公众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深刻思考。 2021年9月时任公司财务经理的孙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主动投案,同年10月以“怀孕”为由被取保候审。2023年2月法院一审认定其犯虚开发票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然而就在宣判前孙某再次怀孕,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准许其监外执行。2024年5月二审维持原判,但孙某在哺乳期结束前一周又查出怀孕第三次申请监外执行。2025年5月她生下第三个孩子,出生证明上父亲信息空白孩子随母姓。 同案人朱某已被收监服刑八年,而孙某却因频繁怀孕始终未被收监。朱某家属质疑:“如果这次哺乳期结束后再怀孕,她的刑期岂不是能全部抵扣?”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孕妇,因怀孕或哺乳婴儿可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期间计入刑期。这一条款本是对母婴权益的尊重,却在此案中引发争议。 孙某在离婚状态下四年内三次“精准”怀孕每次都在收监前。律师指出恶意怀孕通常表现为连续“卡点”怀孕、不顾抚养能力生育、非婚生育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孙某的案例符合这一特征。 目前法院回应称:暂未发现违规未收监情况但会密切关注。然而法律仅规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并未强制要求司法机关核查怀孕动机。这导致部分人利用法律漏洞,通过频繁生育拖延刑期。 其实湖北襄阳也曾发生类似案件。女毒贩张某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连续三年“掐点”怀孕,每年生育一子导致收监时间一再延后。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其存在恶意逃避刑罚的行为最终强制收监。 法律不能成为“免罪金牌”:孙某案中网友直言:“这时间管理能力不去当项目经理可惜了!”调侃背后是对司法公正的强烈诉求。这起案件暴露了法律执行中的深层矛盾:一方面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暂予监外执行,体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另一方面若被恶意利用,则可能沦为逃避刑罚的“护身符”。 孙某的四年三胎不仅是个人的“时间管理”,更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当生育权成为逃避刑罚的工具,受损的不仅是司法公正,更是公众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仰。 法律的天平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如果您也关注司法公正,请点赞、转发此文,让更多人看到;如果您有类似案例或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关注我,一起守护法律的尊严!
离大谱,四年三次怀孕躲避入狱!江苏镇江一女子身负罪责本该入狱服刑,却在四年里三次
欣姑娘耕耘
2025-10-11 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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