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及时化解当事人矛盾,维护了双方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起货款拖欠,矛盾亟待化解
原告赣州某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康某纸箱包装厂长期开展业务合作,原告按约供应纸板,然而被告却未能按时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货款及违约金。
远程沟通探症结,调解基础奠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情。考虑到原被告不在一处,被告在外地,原告方在被告所在地有分公司,且正值被告生产经营关键期,法官没有选择简单排期开庭,而是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多次深入沟通,避免了因开庭可能给双方企业带来的额外负担。在耐心交流中,法官不仅核实了案件事实,更深入了解双方经营困境和真实诉求。原告希望尽快拿到货款,被告则因他人拖欠自己货款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延长付款期限。
现场调解促和,法理情理交融
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双方企业经营的影响,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调解室“搬”到群众身边,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急于评判是非,而是从法理、事理、情理三个维度耐心疏导。法理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让当事人清楚了解法律规定;事理上,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情理上,体谅双方经营的不易,鼓励互谅互让、各退一步。经过数小时沟通和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年底前付清5万元货款,原告理解被告暂时困难,同意放弃部分违约金,若被告逾期则从逾期之日起计付违约金。这一调解结果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考虑了被告的实际困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协议达成后,双方当场签署调解笔录,被告对法院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敬佩和感谢,原告也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此次跨区域调解,高效化解了纠纷,实质性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让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下一步,龙南市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以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