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判例: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在一包厢内进行静脉注射治疗,被当场查获】  

梁伯伯 2025-10-15 21:49:53

【非法行医判例: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在一包厢内进行静脉注射治疗,被当场查获】   【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及2020年9月,被告人杨某先后两次因非法行医行为被行政处罚。2023年5月6日,被告人杨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本区某镇某路某弄某号某楼一包厢内为证人代某静脉注射治疗时,被当场查获。当日,被告人杨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证据】证人代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某市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移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制作的现场照片、出具的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侦破经过、提供的执法记录仪视频及视听资料说明书、调取的人口信息,被告人杨某到案后的历次供述等证据所证实,足以认定。   【庭审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法院判决】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判决,被告人杨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扣押的赃物予以没收。   【本文素材来源于司法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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