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晚上8点多去售楼部买房,交了5万定金,买了套266万101平的三居室。可第2天,她看见楼盘830米处,有个放骨灰的安乐堂,女子很愤怒,要求退房被拒。一周后,她发现楼盘250米处,又冒出一家安乐堂,而置业顾问都没告知她,女子觉得瘆人又晦气,坚决要求退定金不买了,可置业顾问却说:售楼部公告写着呢,你自己没看见怪谁?凭啥给你退? 卓文娟气不过,直接打了12315投诉。三天后,市场监管局的人来了,跟她和售楼部一起到现场看。到了830米那处,发现是个老安乐堂,门口挂着“XX村骨灰堂”的牌子,旁边还有村公告栏,贴着五年前的启用通知,确实算“早就公示”。可走到250米处,那地方看着像个废弃仓库,门没锁,里面摆着几十个骨灰盒,墙上却没任何标识,问了旁边住户才知道,这是去年社区临时设的寄存点,因为新骨灰堂还没建好,暂时用着。 监管局的人让售楼部拿材料,徐颖才支支吾吾说,250米这个临时点,他们也是半年前才知道,但想着是临时的,年底新堂建好就搬,就没特意说。卓文娟一听更火:“临时的也是骨灰堂啊!住进来天天看着,谁受得了?”售楼部经理赶紧解释,不是故意瞒,是觉得“临时”不算“重要不利因素”,按规定只公示了长期的老骨灰堂。 卓文娟不信,回家翻合同附件,果然有一页“周边环境说明”,列了830米的老骨灰堂,但250米的临时点确实没写。她又找律师朋友问,朋友说,法律上“重要不利因素”通常指长期、固定的设施,临时设施是否算,要看是否影响居住体验。如果开发商知道却没说,确实有瑕疵,但不算“欺诈”,顶多是“信息披露不全”。 没过两天,社区工作人员也来了,说临时骨灰堂的搬迁批文早就下来了,下个月就动工拆,新堂在1公里外,到时候这里会改成社区活动中心。卓文娟还是不放心,拉着丈夫去看新堂地址,确实在施工,社区主任还拍着胸脯保证:“年底前肯定搬完,绝不耽误你们交房。” 这下卓文娟犹豫了:老骨灰堂830米,不算近;临时的马上搬走,以后是活动中心。她跟丈夫商量,要不就算了?但5万定金不能白交。最后又找售楼部谈,经理说:“要不这样,定金不退,但我们送你两年物业费,再给你换个高楼层,视野好点,你看行不?”卓文娟想了想,高楼层确实能避开临时点的视线,两年物业费也值小一万,就点头同意了。 后来交房时,临时骨灰堂真的拆了,那块地围起来开始建活动中心。卓文娟住进去,偶尔想起这事,觉得也算没吃大亏,就是买房时真得睁大眼睛,不光听销售说,自己也得多跑几趟周边看看。 总结:这件事里,开发商对临时骨灰堂的信息披露确实不到位,而卓文娟买房时也没仔细核查周边细节。好在最后双方各退一步,加上临时设施的搬迁计划,才没闹到打官司。买房是大事,不管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该把话说清楚、把情况摸透,才是避免纠纷的最好办法。 (来源:1818黄金眼
浙江杭州,女子晚上8点多去售楼部买房,交了5万定金,买了套266万101平的三居
乘风的星辰
2025-10-18 11: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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