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独居老人遭遇车祸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侄孙为此垫付了医疗费、丧葬费。事

鸿鹄浮歌 2025-10-19 17:37:37

江苏南通,一独居老人遭遇车祸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侄孙为此垫付了医疗费、丧葬费。事后侄孙向保险公司索要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时,却吃了闭门羹。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医疗费与丧葬费,其他一概不认。双方僵持不下,闹上了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这位老人孤苦了一辈子,没结过婚,自然也没有子女,好在有个侄孙住得不远,平时还能走动走动,给老人送点东西,算是有个照应。 可谁也没想到,意外来得这么突然,那天一大早,老人骑着电动车出门,就在一个街角,跟一辆小汽车撞上了。 人直接被撞飞出去,虽然司机赶紧叫了救护车,但送到医院还是没能抢救过来,当天下午人就走了,这起事故,交警很快就出了责任认定,司机和老人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这下问题来了,老人无儿无女,连个办后事的人都没有,这时,他的侄孙站了出来,这位侄孙二话不说,自己掏腰包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又按照老家的风俗,给老人办了一场体面的葬礼。 忙前忙后,把所有事都扛了下来,按理说,侄孙这么做,真是仁至义尽了,换谁都得竖个大拇指。可事情到这里还没完。 处理完老人的后事,侄孙找到了肇事司机的保险公司,他觉得,自己照顾老人这么多年,现在又垫了这么多钱,理应拿到赔偿。 他不仅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他垫付的医疗费和丧葬费,还提出了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这一要求,直接被保险公司顶了回来。 保险公司说得也很干脆:医疗费和丧葬费,可以按责任比例赔,但是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分钱都没有,因为他只是个侄孙,法律上没这个资格拿。 这话听着就有点刺耳了,侄孙心里肯定不服气:我忙前忙后,出钱又出力,最后到头来,连个名分都没有?他想不通,跟保险公司反复理论,但对方就是咬死了不松口。 最后,实在没办法,侄孙一纸诉状,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这件事一出来,网上立马就炸开了锅。 很多网友都替侄孙抱不平,说:“这保险公司也太不近人情了!人家侄孙不管,难道让老人曝尸荒野吗?忙活了半天,垫了钱,最后连个说法都没有,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还有人说:“法律是不是太死板了?人家是唯一的亲人了,平时也照顾着,怎么就不能拿赔偿了?” 这些评论,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大家普遍觉得,侄孙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保险公司的做法显得冷冰冰的,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但法律,真的就是这么不近人情吗?法院开庭后,把这件事彻彻底底地查了一遍,法官发现,老人虽然独居,但他有自己的土地出租收入,平时自己买菜做饭,生活是能够自理的。 侄孙虽然时常去看望,送些东西,但并没有达到法律上“事实扶养关系”的程度,也就是说,老人并不是完全依靠侄孙的赡养来生活。 这一点,成了整个案子的关键,法院解释说,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法律上有着特殊的含义。 它们不是遗产,不能像遗产一样继承,这两笔钱,是专门用来补偿给死者“近亲属”的,死亡赔偿金,是为了弥补近亲属未来可能减少的生活来源。 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是为了安慰他们失去亲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那么,谁是“近亲属”呢?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你翻来覆去地看,这里面就是没有“侄孙”,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了,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必须支付侄孙垫付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因为这是他实实在在花出去的钱。 对于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法院予以驳回,侄孙不服,觉得情理上说不通,又上诉到了二审法院,但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 两场官司都输了,侄孙的心情可想而知,他付出了真心和金钱,却在法律面前碰了壁,这个结果,让很多人感到唏嘘。 我们从朴素的情感出发,都觉得侄孙应该得到补偿,这是对他善举的一种肯定,但法律有法律的尺子,它不能因为个案的特殊就随意改变标准。 如果这次为侄孙开了口子,那下次是不是表亲、堂亲都可以来主张权利?法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就会受到挑战。 其实,这起案件也暴露出了一个社会现实问题:那些没有法定近亲属的独居老人,他们的身后事以及相关的权益保障,确实存在着一个法律上的空白地带。 像这位侄孙一样,出于情分照顾老人的人,他们的付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很难得到完全对等的回报,这件事,法律的判决没有错,它维护了规则的刚性,但从情感上讲,确实留下了遗憾。 它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情与法之间的距离,我们赞扬侄孙的善举,也理解法律的无奈,或许,这个案子能推动我们去思考,未来如何更好地用制度去温暖那些像侄孙一样付出的人,让他们在行善之后,心里也能多一份慰藉和保障。 信源:现代快报2025年10月15日——独居老人发生交通事故去世,侄孙起诉索要死亡赔偿金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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