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面小旅馆住了两天,就为了偷看他现在的老婆。 凌晨三点,人家店里的热气就隔着一条街扑过来了。而我呢,在被子里盘算着,他们是不是离了?怎么没见着我前夫林林呢? 看到一个矮个子男人帮她干活,我心里竟然一阵狂喜。 你看,人就是这么贱。自己不要的,也不希望别人捡到个好的。 我化了个最精致的妆,穿着我最贵的羊绒大衣,戴上墨镜,我觉得我像个去砸场子的女王。 结果呢? 一进门,人家根本没认出我。 等我摘下墨镜,她也只是愣了一下,然后平静地把我请进里屋。 里屋墙上,挂着他俩的婚纱照。 真刺眼啊。 那一瞬间,我装出来的所有气场,碎得跟饺子馅似的。 我问,你们还过着呢? 她笑了笑,说,我俩离了,你也回不去了。 一句话,直接给我干沉默了。 更扎心的是,她嫂子和她哥冲出来,像护崽的老母鸡一样把我往外赶。我才反应过来,她现在不是一个人,她有家,有生意,还有一大家子娘家人给她撑腰。 而我,除了件贵大衣,什么都没有。 她追出来,递给我两个花卷,说,我蒸的好吃,你拿着路上吃。 那一刻,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不是施舍是什么?我狼狈地跑了。 晚上,我趴在窗户上,看着他们一家人有说有笑地收了摊,关了店门。万家灯火,没一盏是我的。眼泪一下就涌出来了。我把他那么好的一个男人作成什么样了?现在人家过得风生水起,而我,像个孤魂野鬼。 就在我准备第二天卷铺盖滚蛋的时候,我看见了他。 林林。 他变了,肩膀宽了,走路带风,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跟在我屁股后面,唯唯诺诺的样子。 是他现在的老婆,把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后悔这东西,真不是人受的。 我突然就不想走了。 做不成夫妻,做朋友也行啊,至少……至少还能找借口看看孩子。 对,就这么办。 我拿出手机,给旅店前台发消息:老板,明天我续住。
老王到某地出差,在当地找了个姑娘。事情结束后,两人闲聊起来。老王问:“干你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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