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群男子相约去河边电鱼当宵夜,结果一人将带有电的渔网递给朋友的时候,朋友不慎触电身亡,事发后,男子赔偿了朋友家人13.5万元,还是被法院判了刑。事发后,网友表示,肯定是故意的,那玩意一松手就没电了。 事发当晚,阿贤和几个朋友商量去河边电鱼,电到鱼的拿回来当做宵夜。在电鱼的过程中,阿明也要电一下试试,于是,阿贤便将渔网递给了阿明,结果阿明在接到渔网的时候,因为渔网有电,导致了阿明当场失去了意识。 报警后经过抢救,阿明还是不治身亡。事发后,阿贤为了获得谅解,赔偿了阿明家属13.5万元,即便如此,法院还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阿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事发后,网友就说,阿贤肯定是故意的,那玩意开关就在手上,手一松就没电了,想要有电,一定是用力握住才行,所以递给朋友的时候有电,就一定是故意的。 还有网友说,这个事情让我想起了以前和哥哥一起电鱼,电不到鱼就怼我一下,然后就自言自语道有电啊,怎么会电不到鱼。留下僵硬的我在水中凌乱。 也有网友说,什么递给朋友,就是电鱼的时候故意触碰一下朋友,看看有没有电,就是一种打闹寻刺激的行为,应该是故意的。 其实,就算阿贤是故意电一下,也不一定算是故意伤害或者是故意杀人行为,毕竟,阿贤本质上没有要侵害阿明生命的故意,即便是电一下对方,也只算是打闹而已,除非两个人之前就有矛盾,阿贤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泄愤,否则很难认定为故意。 如果阿贤只是触碰一下阿明,就是看一下有没有电,结果却把阿明电死了,那么,这也只能算是过失,这种过失在法律上叫做过于自信的过失,即意识到可能有电,但是电一下也不会有什么大事情,所以,这是预见到结果,相信结果会避免的过失。 按照刑法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因为阿贤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从宽处罚,所以,只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获得谅解,在有谅解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获得从宽处罚的机会。 所以,阿贤拿出超过法定赔偿数额的赔偿数字给了受害人家属,最终获得了谅解,法院据此判决了阿贤缓刑,这就意味着,阿贤是不需要实际服刑的。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最终家属才得到了10多万的赔偿,而嫌疑人对此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处罚,确实让人感慨。 当然,最后要说的是,电鱼也是违法行为。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