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被害案家属抗诉被驳回!
抗诉被驳回罗大美家属发声:已向省检察院递交材料申请抗诉!
哪怕父母崩溃过,也咬着牙要走完所有程序!争议的核心从来不是13年刑期短不短,而是第三被告杨恒的角色认定。
家属觉得他把人送过去,是关键环节,不能算从犯,可法院和市检都认定量刑适当。
这事儿最戳人的不是结果,是家属"尽人事不留遗憾"的坚持。对他们来说,每一步申诉都不是较真,而是给逝者一个交代。
法律或许有程序和标准,但人心的执念,本就是为了求一份更彻底的公正。
你们觉得,共同犯罪里"送人的"该算主犯还是从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