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网约车司机初到广西谋生,帮4名偷渡客运到边境赚了1100元,半年后被捕获刑

笔尖下说法 2025-11-04 15:07:15

34岁网约车司机初到广西谋生,帮4名偷渡客运到边境赚了1100元,半年后被捕获刑一年三个月。心急的父母经律师介绍,花5.5万元找“有关系”的中间人办取保候审,结果人没捞出来,钱也只退一半。警方调查后称中间人确实提交了取保申请(未获批),不构成诈骗,建议民事诉讼。本文拆解案件里的法律红线和“捞人”骗局套路,教你避开类似坑。 一、事件复盘:1100元的“快钱”,换来1年多牢狱 王女士一家的遭遇,始于一次“无心之失”却踩了刑事红线。2024年,她和丈夫带着34岁的儿子从吉林松原搬到广西生活,儿子本科毕业、之前在大企业上班,没任何不良记录,转行开起了网约车。 当年11月,儿子在防城港市某小区附近接上4名乘客,按对方指示把人送到高速指定位置,全程没多问,就赚了1100元运费。可他不知道,这4人是准备偷渡的,原计划翻护栏换车,结果在东兴市小区门口等车时被警方抓获。 根据偷渡者的供述,警方顺藤摸瓜找到王女士儿子,2025年5月28日将其逮捕。法院审理后认定,他的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虽然是犯罪未遂、从犯,还上缴了全部获利,但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2万元。 王女士夫妇急坏了,儿子还有甲状腺癌,他们不想让孩子在狱中遭罪。经远方亲戚介绍认识了广东一位唐律师,又通过律师认识了南宁的周某。周某拍着胸脯说“司法界关系硬”,还说之前帮走私案嫌疑人办成过取保,只要花8.8万元,就能让王女士儿子取保出来,后续还能争取缓刑不收监。 2025年7月,双方签了协议,约定30天内办不好取保就全额退款,王女士先付了5.5万元首付。可期限到了,取保没办成,儿子还是被判了刑。王女士找周某退款,对方只愿退2.75万,说“钱都花在打点关系上了”。她报警说被骗,警方却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周某确实提交了取保申请,只是被驳回了,不构成诈骗。 二、法律拆解:3个关键问题,帮你理清是非 这起案件里,不管是网约车司机的判刑,还是父母“捞人”的钱能不能要回,都藏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些知识点一定要记牢: 1. 赚1100元也判刑?这个罪真不是“小钱” 很多人觉得“就拉几个人赚点运费,至于判刑吗?”但法律上,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实打实的刑事犯罪,跟赚多少钱没直接关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解释,只要司机明知或应当明知乘客是偷渡人员,还提供运输帮助,就构成这个罪。法定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王女士儿子被判一年三个月,已经是考虑到“未遂、从犯、退赃”等情节后的从轻判决,完全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简单说,这种“帮人偷渡”的活,哪怕只赚1块钱,也可能触犯刑法,千万别抱侥幸心理。 2. 花钱办取保靠谱吗?这些情况才符合取保条件 王女士夫妇之所以会被骗,核心是不懂“取保候审”的真正含义。取保不是“花钱捞人”,也不是无罪释放,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是嫌疑人先回家等开庭,必须随叫随到,不影响最终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能办取保得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后没社会危险性的; - 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的妇女,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的; - 羁押期满案子没结,需要取保的。 王女士儿子的罪可能判一年以上,且运送偷渡客本身有社会危险性,即便有甲状腺癌,也未必符合取保条件。那些说“花钱就能办取保”的,大概率是抓住家属心急的心理骗钱。 3. 5.5万打了水漂,到底算不算诈骗? 警方说周某不构成诈骗,核心原因是“他确实提交了取保申请”,没有虚构“办事”的行为。但这里有个关键:如果周某真的把钱拿去“打点关系”,试图贿赂司法人员,那他可能涉嫌行贿罪;如果只是单纯收了钱却没尽力办事,王女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回钱款。 付建律师也提到,要是周某虚构“有关系”的事实,或者收了钱根本没提交申请,就构成诈骗罪。但目前警方查实他确实办了申请,只是没获批,所以不构成诈骗,这种情况下,民事起诉要求退款是更可行的途径。 三、网友热议:一边是活该,一边是同情 事件曝光后,网友的观点分成了两派,争论很激烈: 批判派:“网约车司机明知道去边境,还拉不明身份的人,赚这种钱的时候就该想到后果,判刑不冤。” 同情派:“儿子不懂法踩了坑,父母救子心切可以理解,5.5万不是小数,中间人没办成事就该全额退款,扣一半太不合理了。” 理性提醒派:“不管遇到啥刑事案件,第一反应该找正规律师,而不是信‘托关系’。正规律师会告诉你能不能取保、该怎么辩护,不会瞎承诺。”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王女士的5.5万元该全额退还吗?如果遇到家人涉案,你会相信“托关系”还是找正规律师?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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