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办业务VIP疯狂插队引众怒,直到中午都没取上钱,普通客户质疑不公平。 辽宁,

津城有范儿 2025-11-06 10:22:34

银行办业务VIP疯狂插队引众怒,直到中午都没取上钱,普通客户质疑不公平。 辽宁,女子去银行存钱,因为自助存取款机出故障,她只能到银行柜台排队办业务。没想到,等待叫号的过程中,眼看下一个号就排到了,却一直被VIP客户插队,等到中午工作人员去吃饭,都没轮到她。 几分钟就能办完的业务,等了一上午都没办完,女子气不过,质问工作人员:难道普通客户就活该花时间一直等是吗? 说起这件事,女子真的是一肚子火,若不是自助机坏了,她还真没机会体验,存钱也有贵贱之分! 当时女子手里存了一笔钱,她知道钱在手中,迟早都会花掉的,存起来才能以备不需之用。 她原本打算使用自助存取款机完成操作,这样能够节省时间,但机器恰好出现故障无法使用。 无奈之下,她只能转向人工服务窗口,依照流程抽取了排队号码。 当时她注意到,前方等候人数并不多,预计大约等待半小时便可轮到。 女子找了个位置坐下,将现金和银行卡放在随手可取的位置,准备听到叫号时立即办理。 起初,电子屏幕上显示的号码顺序正常推进,眼看下一个就要轮到她了,她甚至已经微微起身做好了准备。 然而就在这时,屏幕突然跳出一个VIP号码,柜台工作人员,随即开始为这位客户办理业务。 她起初并未在意,认为偶尔有优先客户,是可以理解的特殊情况,便重新坐下继续等待。 但令她始料未及的是,这仅仅是个开始。在接下来的半个多小时里,每当普通号码即将轮到她时,总会有新的VIP号码插入,原本顺畅的队伍仿佛陷入了停滞。 周围的普通客户开始窃窃私语,有人低声抱怨排队制度形同虚设,有人质疑银行为何不为VIP设立专门窗口。 听着这些议论,女子的耐心也在一点点消磨。 墙上的时钟,悄然指向中午,她的胃开始发出饥饿的信号,而柜台内的工作人员却开始整理桌面,似乎准备离岗用餐。 此时她的号码依然没有被叫到,尽管从开始排队至今,它始终是下一个待服务的号码。 女子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不满,走到柜台前向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请你解释一下,从清晨等到正午,眼看着一次次即将轮到我,却被不断延后,这是啥情况? 女子认为,现在工作人员要暂时离开,这让她感到自己的时间与需求未被尊重。 她不明白,为何银行设置了多个服务窗口,却始终只开放一个普通业务窗口? 为何VIP客户的优先权,要以牺牲普通客户的等待时间为代价? 她更不理解,银行为何不能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让不同层级的客户,都能获得相应的服务。 这种现象并非个例,许多在银行办理过业务的人,都曾遭遇类似情况。 当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如何平衡不同客户群体的权益,已严重的影响到普通客户的体验。 从法律层面审视,银行允许VIP客户频繁插队的行为,可能涉及,侵犯普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当客户抽取排队号码后,实际上与银行建立了服务契约关系,排队顺序成为保障交易公平性的重要依据。 在仅开放一个普通窗口的情况下,持续允许VIP客户插队,实质上是以普通客户的时间成本为代价,来满足VIP客户的优先权。 这种安排,可能构成了对普通客户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若银行以内部规定,允许VIP插队作为辩解理由,这种格式条款的效力也值得商榷。 如果VIP 贵宾有优先权,那么就应该多开一个窗口,派多一个工作人员,专门办理贵宾的业务,另外的窗口办理普通的业务。 如此区分开来,才会让存取款的人,都得到尊重,不会产生有贵贱之分的感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银行VIP插队现象,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交易原则,及合同约定等多重法律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包括获得公平交易条件。 《商业银行法》第5条规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遵循平等、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若银行在未设置专属VIP窗口的情况下,持续允许VIP客户插队,导致普通客户长时间等待,可能构成对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客户抽取普通号码后,与银行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排队顺序是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 银行若通过内部规定,赋予VIP插队权,可能构成对合同条款的单方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496-498条,此类格式条款若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或减轻银行责任,可能被认定无效。 银行有权提供差异化服,但需以不损害普通客户权益为前提。 若因资源不足,导致VIP插队,可能违反公平对待消费者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银行需明确告知服务规则,否则可能因未履行告知义务构成违约。 消费者可向银行提出异议,要求其调整服务流程。 若协商未果,可向银保监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主张公平交易权。 总之,自助存取款机坏了,是银行的责任,工作人员就应当想办法解决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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