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医生这事一出,她丈夫大概率要和她离婚,可那个院长根本不可能娶她。这个院长还得特别恨她,所谓红颜祸水,可不是空话。 院长丢了职位、没了工作、毁了名声,怎么可能还接纳她?曾医生估计也恨透了对方,好好的家庭、体面的体制内工作,还有一堆光鲜头衔,她年轻又有能力,全毁在这桩荒唐事里。 两人想重组家庭?简直是天方夜谭!院长妻子或许会为了家庭选择原谅,可女性一旦被贴上“作风有问题”的标签,就容易被指指点点,丈夫很难轻易释怀。最后最惨的往往是女方,这背后的双重标准实在让人唏嘘。 犯错该受罚,但不该用性别给过错加码。你觉得这种“双标”公平吗?来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