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了!四川巴中,一女子与闺蜜相处6年后,竟发现闺蜜早在4年前就和自己的丈夫勾

沛山评生 2025-11-12 20:44:07

太奇葩了!四川巴中,一女子与闺蜜相处6年后,竟发现闺蜜早在4年前就和自己的丈夫勾搭上了。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丈夫在此期间还偷偷给闺蜜转了79万元。女子无法忍受这二人的背叛,便将闺蜜告上法庭要求还钱。对此,两审法院有不同的意见。 俗话说“防火防盗防闺蜜”,不巧的是,戚女士还真就摊上了这番倒霉事儿。 事情是这样的,戚女士和丈夫杜某于16年在外务工时结识了程某夫妇。 那时,两家往来频繁,相互照应,戚女士和女子程某更是成了闺蜜。 然而,平静之下,暗潮涌动。 2022年的一天,戚女士在给杜某手机充电时,意外发现了丈夫和程某的聊天信息,两人在信息里互称“老公”“老婆”,暧昧至极。 此外,还有多笔如“1314”“520”的转账记录,男女之情尽显无遗。 看到这些,戚女士瞬间明白发生了什么,顿时怒不可遏。 她难以相信闺蜜竟和丈夫搞到一起,自己被二人双双背叛。 为了证实此事,戚女士拿着手机记录与丈夫杜某当面对质。 杜某很快承认了他与戚女士闺蜜出轨的事实,二人的不正当关系已持续4年。 更让戚女士难以接受的是,4年间,丈夫给程某转账高达79万余元,而程某给丈夫转款44万余元。 实际上,程某收到丈夫的转款共计34万余元。 戚女士无法忍受这样的结果,果断将程某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34万余元。 即便丑事败露,程某仍毫无悔意。她称收到杜某的转款是工程款及借款等,并非无偿赠与,因此坚决不同意还钱。 不得不说,这事儿简直刷新了人们的三观!一边是相伴二十多年的丈夫,一边是掏心掏肺的闺蜜,两个最该可靠的人却联手背叛,换谁都得崩溃。 最气人的是,丈夫不仅感情上背叛,还偷偷转走大半家底,用夫妻共同财产搞暧昧,根本没把原配放在眼里。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杜某和程某虽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但确实存在经济往来。 所以不能简单地将所有转款都视为无偿赠与。 最终,一审法院酌定程某向杜某返还17万元。 对此,杜某自然不认可这一结果,于是提起了二审诉讼。 二审法院对此案有不同观点: 1. 杜某赠与程某财产的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杜某转款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该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他擅自大额转账未获戚女士同意,无权处分。 此外,《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自始无效。 杜某和程某基于情人关系的转账,还有“520”等特殊情感转账,明显违背婚姻忠实的公序良俗,所以该赠与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2. 程某应返还钱款。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程某实际收取的34万元,是无合法依据获得的利益,且这一获利必然导致戚女士财产受损,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戚女士有权要求其全额返还。 3. 程某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虽然程某称转款是正常经济往来,但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综上,二审法院遂依法改判程某向戚女士返还全部转款34万元。 不得不说,这事还真应了“防火防盗防闺蜜”这句话。 当然,戚女士的经历也提醒大家,不是不能和“闺蜜”交心,而是涉及婚姻和金钱时,还真得留个心眼,有些人表面真诚,背地里却心怀不轨,或许早就盘算着怎么挖墙脚了。 对此,你怎么看?你身边有类似情况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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