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自书遗嘱的效力? 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例 一、孙子持一份“遗嘱”办理受遗赠。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1-20 12:38:21

如何确认自书遗嘱的效力? 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例 一、孙子持一份“遗嘱”办理受遗赠。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致认可该“遗嘱”。 三、该“遗嘱”为奶奶所“立”,奶奶已经死亡,首次咨询时,该“遗嘱”因形式不合法而不被认可,第二次咨询时,该遗嘱已经进行了修改,形式及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 四、经了解,奶奶已丧失行为能力多年,无遗嘱能力。 五、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失信被执行人,不敢继承遗产。 该“遗嘱”是否应被认定有效? 我已拒绝受理。问题纠结于,所有的继承人明知道该遗赠是假的,但均“认可”该遗赠,因为履行该“遗赠”,就会避免该房产被法院查封、执行。 在实务中,如果不是偶然的情况,很难查出该遗赠是假的。 ------------------------------------ 理论上无效,但存在实际操作的可能性。 理论上无效:因为立遗嘱人已经不具有立遗嘱能力;[1] 实际操作的可能性: 1.“所有的继承人均认可该遗赠”。主张遗嘱(遗赠)无效的,一般都是继承人,或者与遗嘱(遗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只要无人主张无效,该遗赠即使是假的,也很难被人发现。 2.即使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因立遗嘱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而主张该遗赠无效,能够证明立遗嘱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的证据,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掌握在继承人手中,利害关系人难以获得相应证据。 3.即使其他利害关系人(此处特指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方)主张遗嘱无效成立,但是,申请执行方的申请只能及于该失信被执行人,而不能及于其他继承人,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而言,其只能主张与该失信被执行人有关的那一部分无效,不能主张全部无效。 因此,个人认为:即使该遗赠无效,但在实践中却存在相当大的可执行性。 另外,若遗产中含有房产,在继承房产过户需要进行遗嘱公证的前提下,该遗赠被发现系“假遗赠”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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