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来江门开庭
今天早上一大早起来,赶往深圳北站,乘高铁到广州南站换乘到江门站。再从江门站打车到江门新会法院三江法庭。
今天开庭的案件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的案子,对方欠我方货款50多万,我方没有及时起诉。等了半年后,才起诉。结果立案不久后,老板过世了,企业就停摆了。所以我很为我的客户感到惋惜。
今天早上在法庭旁边吃了五元一份蛋肉肠粉,五元管饱了,味道不错,吃得开心。
原本十点半开庭,结果11点半才开始,因为法官在开前面案件的庭,前面的庭拖延了时间。法官一进来连说几个“对不起”。可见,现在案件多,法官办案压力大。
这个案件,我们有合同、送货单、物流单、群聊天记录、对账单、付款记录,证据齐全,所以开庭也就是确认案件基本事实,胜诉是毫无疑问的。
从这个案件中得出的法律警示意义是:一旦被拖欠货款,就要及时去了解对方欠款原因,是不是经营不善,要及时止损,以防损失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