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还是老的辣!”上海,一父亲花费2400万元给儿子买了一套婚房,可3个月不到小两口就离婚了,女方分走1500万元!这事儿在亲戚圈里炸开了锅,有人说老爷子精明过头,也有人夸他早有远见。 毕竟2400万不是小数目,三个月婚姻就蒸发1500万,换谁都得肉疼。 刘大爷今年60岁,早年做建材生意攒下家底。 儿子刘浩32岁,谈了个女朋友周倩,俩人热恋时说要结婚,女方提出必须在浦东买套大平层。 刘大爷琢磨着儿子结婚是大事,就全款掏了2400万买下房子,登记在刘浩名下。 本来想直接送儿子,后来发现现在年轻人婚姻说变就变,干脆让儿子签了份借款协议,写明这钱是借的,年利率5%,五年内得还,当时没敢告诉未来儿媳。 婚礼办得挺风光,光场地布置就花了20多万。 可婚后没几天就出问题了,周倩嫌弃刘浩没事业心,整天在家打游戏,自己想买个名牌包都要被念叨半天。 刘浩也觉得周倩花钱大手大脚,俩人为这事儿吵了十几次,最后干脆说日子过不下去了,结婚刚满三个月就去办了离婚。 离婚时周倩提出房子是婚后共同居住的,算夫妻共同财产,按当时市场价3000万算,自己该分1500万。 刘浩没经历过这种事,当时就懵了,只能求助父亲。 刘大爷拿出那份借款协议,还有银行转账记录,直接告到法院。 这协议当时签的时候很多人觉得没必要,现在看来真是派上了大用场。 法院开庭时,周倩律师说这协议是父子俩后来补的,不能算数。 但刘大爷早有准备,协议上有明确的签订日期,就在婚前一个月,银行流水也是当天转的2400万,备注写着“借款”。 法官最后根据民法典第679条,认定这笔钱是刘浩的个人债务,房子还是刘浩的,周倩之前分走的1500万得还回来一半。 这事儿让我想起北京去年有个类似的案子,也是父母给儿子买房,没签协议,离婚时女方说钱是赠与,法院因为没证据,判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亏了800多万。 还有广州那个更可惜,父母口头说是借款,结果上了法庭拿不出证据,只能眼睁睁看着房子被分走一半。 如此看来,刘大爷这“先小人后君子”的做法,虽然当时可能伤了点和气,但关键时刻是真能保住家底。 现在年轻人结婚,父母出钱买房太常见了,但这里面门道真不少。 如果婚前全款买,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再签个借款协议公证一下,基本就能保住。 要是婚后买,最好让小两口都在协议上签字,说明是共同债务。 香港那边很多富豪更谨慎,直接把房子放信托里,孩子只有居住权,这样不管怎么离婚,房子都动不了。 现在30岁左右的小夫妻离婚,因为房子打官司的越来越多。 民政部数据说,去年30到35岁离婚的,有41%都是为了房产分割。 一线城市更夸张,一套房子动辄上千万,分一次就可能让父母半辈子心血打水漂。 刘大爷这事儿出来后,我身边好几个朋友都开始琢磨,是不是该给自家孩子也准备一份协议。 有人觉得签协议伤感情,本来想浪漫求婚,结果拿出个合同,多尴尬。 但换个角度想,婚姻要是真靠得住,协议就是张废纸;要是靠不住,协议就是最后一道防线。 刘大爷后来跟儿子说,不是不相信他媳妇,是见过太多离婚后为钱撕破脸的,提前做准备总比事后后悔强。 如此看来,父母给孩子买房,真不能光凭感情用事。 该走的法律程序一步不能少,该签的协议必须得签。 毕竟这年头,爱情可能会变,但白纸黑字的法律文件,至少能保住多年的血汗钱。 刘大爷这波操作,与其说是精明,不如说是对家庭财富最负责任的态度。
“姜还是老的辣!”上海,一父亲花费2400万元给儿子买了一套婚房,可3个月不到小
君轩谈历史
2025-11-28 17: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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