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撞见前妻暧昧对象大打出手,把自己送进去了 婚姻破裂本是人生憾事,但若因

韩忠裔軒的事儿 2025-11-28 22:48:00

离婚后撞见前妻暧昧对象大打出手,把自己送进去了 婚姻破裂本是人生憾事,但若因一时冲动越过法律红线,终将得不偿失。河南长垣一起因情感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近日引发热议——男子离婚后撞见前妻与有开房记录的男子同车,冲突中致对方重伤获刑,而伤者因存在"不正常交往"过错,民事索赔也被法院酌情减责。 2024年4月,李某与妻子黄某结束婚姻关系,原本平静的生活在一个月后被打破。5月22日晚,李某前往黄某店内看望女儿,意外发现男子于某在场。更让他情绪失控的是,随后看到前妻径直坐上于某的车辆,怒火中烧的李某当即站在车后阻止其倒车。争执之下,于某下车与李某爆发肢体冲突,混乱中于某被打成重伤。 经司法鉴定,于某不仅有左眼眶、左侧横突等多处轻伤,更因一侧眼球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后续行右眼球摘除术后被评定为七级伤残。案发后,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风波未平,于某随后将李某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52万余元。庭审中,李某的辩护理由揭开了更多隐情:于某与黄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联系异常频繁,单月通话达80余次,黄某还曾向于某转账4万元,警方更是调取到二人2022年的宾馆开房记录。尽管于某认可开房事实,却否认存在不正当关系,但李某坚持认为,正是于某的"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姻破裂,对方有错在先,不应全额赔偿。 法院审理后作出关键认定: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于某在李某与黄某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不正常交往,对损害发生亦有过错,可减轻侵权人责任。最终法院核定于某合理损失15万余元,酌定李某承担70%责任,判决赔偿10.7万余元,对于某超出部分的索赔诉求不予支持。 这起案件引发网友热议:有人惋惜"一时冲动毁了两个家庭",有人认可法院"过错相抵"的判决,也有人提醒"情感纠纷再愤怒,也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婚姻的结束或许伴随伤痛,但暴力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理性维权、守住法律边界,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基本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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