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了 200 万巨债,突发心梗去世,债主多次找男子儿子,让他还钱,儿子怒吼:又不是我借的,凭什么找我要?债主大怒:你父亲留下 70 多万的房子,还有 4.2 万存款,为啥不还钱?一纸诉状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亮了。 男子叫张建国,生前开了家小建材厂,疫情后生意垮了,欠了二十多个债主总共 200 万。那天他去建材市场对账,突然捂住胸口倒在地上,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年仅 52 岁。张建国的儿子张磊刚参加工作三年,还在还自己的房贷,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时,整个人都懵了。 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张磊正坐在空荡荡的家里收拾遗物,第一个债主就找上了门。债主是李大海,张建国欠他 30 万,当年建厂时李大海还主动借了钱,说是看在老邻居的面子上。李大海进门就问张建国的遗产怎么分,提了还钱的事,张磊愣了半天,说自己没借过钱,不知道这事,让李大海找别人去。 李大海没为难他,只是留下句 “我过几天再来” 就走了。可接下来一个星期,陆续有五六个债主找上门,都说要张磊替父亲还钱。张磊一开始还耐着性子解释,说父亲没留什么钱,自己也没钱还,到后来实在烦了,再有人敲门干脆不开。直到李大海带着另外两个债主找上门,拍着门喊,张磊才打开门,才有了开头那幕争吵。 李大海气得脸通红,从包里掏出两张纸摔在桌上。一张是张建国写的借条,上面有签名和手印,另一张是房产登记查询单,还有银行账户的流水截图。“这房子是你爸的名字,市值 72 万,银行里还有 4.2 万存款,这些都是遗产,你作为儿子肯定要继承,凭啥不还债?” 李大海指着单子说。张磊拿起单子看了半天,确实是父亲的房子和账户,但他还是不服气:“房子是我爸的,可我没说要继承,存款我也没动过,凭什么让我还?” 双方吵得邻居都出来劝,最后李大海放了话:“你不还也行,咱们法院见。” 回去后,李大海联系了其他几个债主,大家凑钱请了律师,把张磊告到了法院,要求他用继承的遗产偿还债务。 法院受理案件后,先派人核查了张建国的遗产情况。确认那套房子登记在张建国名下,是婚前财产,没有共有人,经专业机构评估市值 72.3 万。银行账户里确实有 4.2 万存款,除此之外,张建国名下没有其他房产、车辆或股票,建材厂早就注销了,设备也早在半年前抵押给了别的债主。 开庭那天,法庭里坐了十几个债主。原告律师拿出张建国的借条、银行转账记录,还有遗产核查报告,主张张磊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应当用继承的 76.5 万遗产偿还债务。张磊当庭提交了自己的工资流水和房贷合同,说自己每个月工资刚够糊口,根本没能力还 200 万,还强调自己从没说过要继承遗产,甚至可以写放弃继承的声明。 被告律师接着补充,说张磊为父亲办理丧事花了 3.1 万,这笔钱是张磊垫付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从遗产中优先扣除。而且张磊一直和父亲分开住,父亲的债务他从来没参与过,建材厂的盈利也没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张建国的个人债务,张磊没有连带偿还义务。 法官听完双方陈述,又核对了所有证据,当庭进行了释法。法官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但放弃继承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且不能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法官还指出,张磊虽然说要放弃继承,但在遗产核查期间,他一直住在父亲的房子里,也没有明确向法院提交放弃继承的声明,按照法律规定视为接受继承。不过他垫付的丧葬费 3.1 万确实应当优先从遗产中扣除,剩下的遗产实际价值是 73.4 万。 最终法院判决,张磊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各债主偿还共计 73.4 万元。债务清偿按照各债主的债权比例分配,李大海能拿到 11.5 万,其他债主也按比例分到相应的金额,剩下的 126.6 万债务,张磊没有偿还义务。 判决下来后,张磊没上诉。他联系了法院指定的评估机构,把房子挂出去拍卖,最后卖了 71.8 万,加上银行里的 4.2 万,总共 76 万。扣除 3.1 万丧葬费和 1.5 万的评估、拍卖手续费,剩下的 71.4 万全部交给了法院,由法院分给各个债主。 李大海拿到钱那天,给张磊打了个电话,说虽然没拿回全部欠款,但知道张磊尽力了,这事不怪他。张磊说自己一开始确实想不通,觉得父亲的债不该压在自己身上,现在明白了法律的规定,该承担的责任不会推。 后来有债主问张磊,会不会觉得亏,张磊摇摇头说,父亲的遗产本来就该先还账,法律划清了界限,自己不用背 200 万的债,已经是公平了。现在他搬回了自己的小公寓,依旧每个月还房贷,只是偶尔收拾东西时看到父亲的老照片,会想起法院判决那天法官说的话:遗产是权利也是责任,法律不逼人为父辈的债务买单,但也不会让遗产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
河南长恒,男子发现妻子和陌生男子,一个月通话80多次,妻子还给陌生男子两笔转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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