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见习参谋黄登平在站岗时,突然发现大雾中好像有人影在活动,他悄摸过去,扔了两颗手榴弹,没想到,一下创造了越南战场上单兵歼敌最多的纪录。 那时候老山前线的雾天,比敌人的枪还磨人。越军的特工专挑这种能见度裹成纱的夜,摸上来搞偷袭,阵地上的人连眨眼都得攥着枪。 黄登平本来是团部的见习参谋,按规矩只需要守着地图整理战报,真刀真枪的活儿轮不到他——他是军校刚毕业的“笔杆子”,领导把他当独苗苗护着。 可半个月前,送弹药的战友踩中越军的蝴蝶雷没回来,他攥着请战书堵了团长三回,才换来了“顺路上山送补给”的机会,临走团长还骂他“愣头青,不要命”。 那天他抢着替哨长站后半夜的岗,雾裹着湿凉往脖子里钻,他把53式重机枪的准星擦了三遍,眼睛没敢离了山脚的乱石滩。 听见“咔嗒”声的时候,他先是攥紧了枪——那不是山鼠扒石头的动静,是军用胶鞋踩碎石的节奏,匀得很,像训练过的。凑到观察孔前,雾里闪过钢盔的反光,他数出至少十五个黑影,呈战斗队形往阵地摸,领头的还举着望远镜看哨位——是越军特工的偷袭战术。 他没喊“有情况”,怕惊了敌人,更怕引来埋伏的同伙。先把机枪的保险扯开,对着雾里那片黑影扫了一梭子,当场就倒了三个。 敌人慌了,哨声和枪声搅在一块儿,他趁机摸出两颗手榴弹,拽了弦等了两秒才扔——这火候是军校教官刻在他脑子里的,扔早了敌人能反应过来躲,扔晚了怕在手里炸了。 爆炸的烟裹着碎石溅开,他听见雾里传出哀嚎,没停手,又抱了箱手榴弹往侧坡挪。 石缝里的血迹漏了敌人的藏身处,那地方是他之前勘察过的死角,六七米深,没退路。他朝机枪手喊“盯死洞口,别让一个跑出来”,自己猫着腰靠近,把七颗手榴弹成弧线扔进缝里。 爆炸声掀出残枝和枪械碎片时,他端着81式步枪补了一轮点射,直到洞里没了动静。 增援的战友赶过来时,石缝里的十五个特工没一个能动的,有人胸前还挂着塑胶炸药——这要是让他们摸进阵地,三个前沿哨所都得被端掉。 团长发火似的拍他的肩,指节都红了,说“你小子,把参谋当突击手干”,没几天,中央军委的通令就下来了:黄登平荣立一等功,授予“一级英模”称号,单兵歼敌十五名的纪录,成了边防自卫作战里没被打破的数。 这战例后来进了《边境自卫反击战机动手册》,军校里的学员都学他那套“雾天反偷袭”的招儿:先拿机枪压阵脚,再用手榴弹搅阵型,最后迂回堵死退路。 他1987年底因为阵地上落的旧伤复发转业,回了湖北京山的老家,低调得连邻居都不知道他立过一等功,直到多年后档案解密,他的名字才又出现在军史教案里。 没人觉得这纪录是“运气好”——是战友牺牲的劲儿堵在胸口,才让他抢着站那班岗;是军校里磨了三年的战术本能,才让他在雾里掐准了手榴弹的引爆时间; 是阵地上攥紧枪的韧性,才让他没给敌人留半分缝隙。前线的岗哨从来不是熬时间,是每一眼都盯着身后的安稳,每一步都踩在生死的边儿上,那些藏在雾里的警惕,才是最结实的防线。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