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张小娟)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一行来我省开展长城保护“回头看”。
调研组实地踏查入选最高检、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大通段)行政公益诉讼案”的整改成效,与大通县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负责人交流,听取青海省检察机关和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情况介绍,并围绕如何拓展深化长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开研讨。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益心为公”志愿者李福华对长城保护专项行动和青海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代表履职和志愿服务,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建言献策。调研组成员围绕如何聚焦文物安全严重损害和严重损害风险,精准确定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完善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标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邱景辉提出,明长城(大通段)可以做成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方针的典范,建议从防范文旅融合中可能出现的严重损害风险出发,进一步挖掘其在军事、边贸交往交流交融方面的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动员当地群众和游客自觉成为长城文化保护传承的参与者、责任人。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文物、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的协同协作;主动争取地方人大监督支持,加强系统保护,积极推动国家层面完善长城保护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用好协作机制,重点针对文物安全三大风险领域,精准、规范办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高质效案件。
此次“回头看”为青海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提供了有力指导,我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国家文物局的部署要求,积极吸纳全国人大代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意见建议,加强与文物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全力推进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走深走实,切实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