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院士制度改革主要是打破院士终身制,建立动态管控的进出机制。 一、取消院士终身制 新章程明确规定,院士称号不再是终身荣誉。对于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或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的院士,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包括劝退及撤销院士称号。 二、确立院士增选与退出机制 新章程强调了增选和退出机制并重。在增选方面依然坚持高标准及公正、客观原则,同时,对于年满80周岁的院士,将不再担任学部领导职务和参与推荐、选举工作,转为资深院士,继续享有部分权利及应承的担的义务。 三、强化义务与行为规范 新章程进一步明确了院士的权利与义务,强调院士应积极促进科技发展、培养人才、遵守学术规范。对于损害院士群体声誉的行为按相应的程序处理、处分。 四、院士制度改革带来的影响 一是有助于推动科研工作回归本质,减少非学术因素对科研的干扰,规范院士行为,潜心搞科研,不进则退。 二是鼓励真才实学的年轻人入围,优化人才结构。 三是强化院士群体的责任感与创造力,推动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