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韩建军通讯员杨萌)日前,记者从洛南县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该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环境资源审判置于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回应民生关切的关键位置,以创新机制与务实举措,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力度,为守护秦岭中央水塔、保障丹江流域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率先探索并实践环境资源审判“1234”工作法,将“生态修复优先”原则深度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逐步构建起以“一个司法品牌、三个司法保护基地、四项协作机制、七项司法保护实施意见”为核心的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洛南模式”,着力实现对重点生态环境区域的全方位、立体化司法保护。
自2018年专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以来,该院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截至目前,已累计审结相关案件208件,涵盖刑事案件140件、行政诉讼案件42件(内含行政公益诉讼9件)。在刑事审判中,注重惩治与修复并重,判处罚金279.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58.2万元,并责令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60.96万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该院审理的商洛野生兰花入刑首案、碳汇赔偿首案及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首案等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件,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其中18件案例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市人民法院评为典型案例。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洛南县人民法院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进行了前瞻性探索。通过建立“碳汇赔偿”司法机制,创新性整合“司法+行政+高校”资源,形成了“法院牵头审理、公安侦破、林业勘定、环保监督、高校评估”的协同工作链条。此举不仅有效促进了碳汇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还专门设立了碳汇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并建立碳汇林示范基地。林业部门依据科学方案进行补植复绿,切实修复受损林地的固碳功能,使碳汇费用转化为可见、可感的生态建设成果。
在实践载体上,着力打造实体化生态修复基地。位于音乐小镇的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已栽植秦岭红豆杉5000余株、白皮松6500多棵,占地38亩;洛河源“府院联动”补植复绿司法修复基地,栽植白皮松4500棵,占地面积超过70亩。这些基地的建设与有效运行,正推动形成以点带面、连片成网的县域生态司法修复格局,生动诠释了司法裁判的生态恢复性功能。
洛南县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不仅显著提升了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影响力,更将司法保护切实转化为守护青山绿水的实际行动,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宝贵的司法智慧与实践样本。